大觉醒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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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觉醒运动汉语拼音:Dɑjuexing Yundong;英语:Great Awakening),18世纪中期北美殖民地的新教复兴运动。

简介

  发起人为到北美传道的荷兰归正教会牧师富瑞林怀森。其特点是强调基督徒个人生活的改变,即所谓“重生”,提倡严格的道德和虔敬,被认为是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德国虔敬主义和英国福音派奋兴运动在北美的反应。因主要发生于归正宗的教派中,故可视为该宗的英国福音派在美国的发展。

  该运动以奋兴传道方式来激发信徒的宗教情感。运动的主要领导人爱德华滋和怀特菲尔德均强调宗教感情和个人对上帝的爱,大大促进了宗教生活的自由化、个人化和民主化。

主要观点

  “大觉醒运动”的主要观点可以归纳为:

  一,建立民主独立的教会,有教徒投票选举教职人员;

  二,反对官方教会繁琐的仪式和教义;

  三,突出人的理性,“上帝使人成为有理性的,上帝希望人在追求真理中运用这一理性”;

  四,突出人的万物灵长的地位,“人类是宇宙中独一无二的”;

  五,强调宗教宽容;

  六,强调宗教信仰自由;

  七,不分种族贵贱,人人可以平等的得到拯救。

影响

  一,强调反信仰者均可得到拯救,因而被视为“异端”的监理派、贵格宗、浸礼派(再洗礼派)的教徒大增,为政教分离铺平了道路。教廷代表安立甘宗、公理宗等有所衰落。有利于人们的思想解放,殖民地人民对英国宗主国的感情和尊敬削弱了。

  二,扩大了宗教信仰自由。在“大觉醒运动”之前,只有罗得岛和宾夕法利亚肯定宗教自由,之后,北美殖民地人民比1689年宽容法令以后的英格兰人享有更多的宗教自由。宗教宽容有利于政治上的民主思想的解放。

  三,促进了北美殖民地的民主进程。在大觉醒运动中,种族不宽容有所缓解。人人有原罪,但都可以得到拯救--------这就意味着一切人,包括黑奴,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因此奴隶制度是违背上帝意志的。普通教徒在宗教事务上有了更大的发言权,包括选举牧师。

  四,“大觉醒运动”一开始,虽然有些信徒曾攻击牧师,焚烧牧师屋舍,具有反文化倾向,但在后期,为了发扬宗教复兴的精神,建立了许多宗教学院,比如长老宗建立了新西泽学院。

  五,沟通和加强了北美殖民地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消除了隔膜,在思想上对后来的北美的统一事业和美利坚民族意识的形成具有推动作用。

  六,使北美成为宗教“宽容之地”,吸引了大批在欧洲被压迫的异教徒,特别是向西部边疆的拓殖,加速了殖民地的开发和经济发展。

  成千上万的群众被卷入这场运动之中,猛烈地冲击了殖民地的官方教会,广大群众在运动中提高了觉悟,受到了教育,民主意识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