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板栗(天津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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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板栗(天津产区)天津市蓟州区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0年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天津板栗(天津产区)、开鲁红干椒、竹山绿松石、武当蜜桔、三华李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7号公告)批准)

天津板栗

产地范围

天津板栗(天津产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天津市蓟县下营镇、罗庄子镇、孙各庄乡等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天津板栗(天津产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天津市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天津板栗(天津产区)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燕红、燕魁、早丰、短丰。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400米,土壤是以砂岩、伊利砂页岩、白云岩等为成土母岩风化形成的淋溶褐土,土层厚度≥30厘米,pH值6.2至7.4,有机质含量≥1.0%。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以当地板栗实生苗为砧木,采用嫁接繁殖。

2. 栽植:

(1)栽植时间:秋栽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春栽4月上中旬。

(2)栽植密度:平地每公顷≤840株;山地每公顷≤1665株。

3. 授粉树配置:主栽品种与授粉品种比例不低于6:1。

4. 施肥:以施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盛果期树每公顷施腐熟有机肥≥15吨。花期喷施0.3%硼砂两次。

5. 整形修剪:树形采用自然开心形、延迟开心形。冬季进行精细控量修剪(8至12/㎡个结果母枝)与生长季修剪相结合,保持树体健壮、通风透光。

6.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摘和贮藏。

1. 采摘:当50%总苞开裂后方可采摘,严禁采青,提倡捡拾自然落粒。

2. 贮藏:

(1)冷库贮藏:要求入库前对每批货严格检验,按等级批次分别码垛。贮藏期间库内要求如下:

①温度0℃至3℃;

②相对湿度90%左右;

③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

(2)沙藏:选用无土的河沙(保持含水量10%左右),在背阴冷凉库房内,一层沙一层栗(2份沙,1份栗)沙藏。沙藏堆高出地面40cm,宽1m,长度依栗的数量而定。沙藏堆应间隔3至4天翻到1次,放热防霉烂。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品种与特色:

燕魁:果皮棕褐色,有光泽,茸毛中等。果肉质地细腻,味香甜,糯性强。

早丰:果皮褐色,有光泽,茸毛少。果肉黄色,质地细腻,味香甜,有糯性。

短丰:果皮深褐色,光亮,茸毛少。果肉黄色,味香甜,有糯性。

燕红:果皮深红棕色,有光泽,茸毛少。果肉黄色,味甜,糯性强。

2. 理化指标:(略)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