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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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僚资本,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统治者凭借国家政权的力量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经济。是政治不民主、经济不发达的产物。19世纪后期清政府洋务派大官僚采取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等形式开办的近代军事企业和民用企业,是中国官僚资本的雏形。以后北洋政府由外债支持建立的一些官办企业也构成官僚资本的一部分。1936年以后,近现代历史文献中使用的官僚资本一词,主要是指国民党统治集团中的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四大家族,凭借国家政权的垄断力量,通过发行公债、苛捐杂税、商业投机、通货膨胀等手段巧取豪夺而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工商企业。尤其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四大家族利用自己的政治特权和战时经济统制手段大发横财,进而控制了国家经济命脉。到1949年,官僚资本大约占有全国工矿和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垄断全国钢铁产量的90%,煤产量的33%,发电量的67%,并拥有全国最大的银行和十几个垄断性贸易公司。国民党政府统治下的中国是大地主和买办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它的官僚资本除具有垄断资本主义的一般特征外,又具有买办的封建的特征。它的存在和发展,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中国的殖民地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因而是一种反动的生产关系,是中国人民在民主革命时期的革命对象。另一方面,官僚资本本身又是一种高度集中的社会化大生产,它集中了一定的现代化设备和科技力量。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人民政府在全部没收官僚资本的基础上,直接建立了社会主义国营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