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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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practice),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的客观物质活动。实践是人的社会的、历史的、有目的、有意识的物质感性活动,是客观过程的高级形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基础和动力。全部人类历史是由人们的实践活动构成的。人自身和人的认识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

  实践的最基本的形式是:①改变自然,迫使自然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生产活动。它决定着其他一切活动。②以调整和改革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为目的的活动,这种活动在阶级社会里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③以探索客观世界奥秘或寻觅有效实践活动方式为直接目的的科学试验活动。除以上3种基本形式外,教育、管理、艺术等一切同客观世界相接触的人的有目的的感性活动,都是实践。实践是人的主观的、感性的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能动的活动,是社会的活动,是历史的活动。科学证明,人类历史同自然历史都是客观的过程。同样,构成人类历史的实践以及实践自身的历史发展也是一个客观的过程。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没有实践就不会有认识,不理解实践也不能正确理解认识。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目的在于改变世界以满足人的需要。要改变世界必须认识世界。实践及其发展的需要是认识、知识产生的根源和发展的动力。在现代,实践的发展促使科学成果层出不穷,以至促成新科学的诞生。人类实践发展的无止境,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无止境。同时,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必须满足实践的需要,为实践服务。实践提供了认识的可能。只有实践才能提供认识所必需的信息。同时,也只有实践才使人们获得并不断发展对信息加工的能力即思维的能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凡是符合客观的真理性认识,通过实践必然会成功地转化为客观的现实。反之,凡是错误的认识,在实践中必然遭到失败。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也在历史地发展着和完善着。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伟大功绩之一,就是第一次对实践作出全面的、科学的考察和规定,并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了哲学,由此制定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完成了旧唯物主义所无法完成的彻底批判唯心主义或神秘主义的任务。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具有十分突出的重要地位。

  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表现得日益明朗,致使西方的唯心主义哲学也不得不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反映出来,其中最突出的是实用主义。实用主义哲学十分强调实践的意义,但它否认实践的客观性,甚至否认实践对象的客观性,把实践等同于主观经验;否认客观规律对实践的制约,把实践的能动性夸大为人的主观随意创造;否认实践的社会历史性,把实践当作个人生物式地应付环境的行为;把实践取得对个人有用的效界看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完全不考虑认识内容是否和客观相符合。因此,实用主义的实践观是一种同马克思主义相对立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