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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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足球,一项使用型号较小足球的体育活动。最先只局限于儿童,后逐渐发展为成人的一种足球竞赛活动。每个参赛队少于11人,场地规模小于标准比赛场,比赛时间相对短。小型足球受场地和器材限制较少,参赛人数可多可少,易于组织,是深受广大足球爱好者喜欢的一种足球比赛形式。广泛开展小型足球运动,不但能够增进足球爱好者,首先是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锻炼勇敢顽强的精神,也是培养足球运动员后备力量的好方法。长期以来,小型足球在得到人们接受和认可的同时,也在不断完善和形成体系。国际上普及较广,有统一竞赛规则的小型足球比赛包括7人制、5人制、4人制和3人制等几种。

7人制比赛

在欧洲和南美许多国家早有发展,基本套用11人制的规则,但一直没有举办过较大规模的国际比赛。①比赛的基本阵形是3–3制,即3个后卫,3个前锋,另设一名守门员。根据战术需要和对方队情况可变为3–1–2、3–2–1和2–1–3等阵形。②场地为长方形。长50~80米、宽35~50米。正式比赛场地长64~75米、宽50~55米,球门高2米、宽5.5米。③比赛用球:国际标准4号足球,球的圆周54~56厘米,重量280~310克。④裁判与11人制比赛相同。

5人制比赛

作为一种街头足球的活动形式,在世界各地流行最广。1988年成立国际足联5人制足球组织,制定了正式的《室内5人制竞赛规则》,1989年在荷兰举办了第1届世界室内5人制足球比赛,并规定每4年举办一届,至2004年已举办5届。①比赛的基本阵形是2–2制,另设一名守门员。根据需要可变阵为3–1、1–2–1等阵形。②比赛场地为长方形,长25~42米、宽15~25米。正式赛事场地长38~42米、宽18~22米,球门高2米、宽3米。③比赛用球:国际标准4号足球。④裁判法:由主副两名裁判员执法,主裁判和副裁判以对角斜线为界,各自主要负责自己半边场上判罚。主裁判在远离记录台一侧,副裁判在靠近记录台一侧,两者有相同的职权和职责,需要一定的协作与配合,在发生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主裁判的判罚为准。

4人制比赛

近年最先产生于德国,并很快在世界范围普及,1995年在德国柏林举办了第1届世界国际街头(4人制)足球赛,目前4人制比赛的规则尚不统一,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则规定。①比赛队员一般呈1–2或2–1三角形站位,有位置分工,另设一名守门员。②比赛场地为长方形,长25~30米、宽15~20米,球门高1.3米、宽4米(有的比赛场地是用高度1米的围板将场地围绕,球触及围板不算出界)。

3人制比赛

现在在世界各地很流行,但多是作为一种普及和推广足球运动的手段,在群众和中小学中开展,并无正式的比赛,规则一般是按照《室内5人制竞赛规则》自行修订。它的主要不同点是没有守门员,3名比赛队员呈1–2或2–1三角形站位,有位置分工。①比赛场地为长方形,长24~28米、宽14~16米,球门高0.8米、宽1.2米。②比赛用球:国际标准3号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