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驻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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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驻大军南宋的正规军。

南宋初,宋军经历了由溃散到整编的过程,逐渐形成五支屯驻大军。绍兴五年(1135),宋廷颁布行营护军的番号,川陕的吴玠军称右护军、长江中游的岳飞军称后护军,长江下游的韩世忠、刘光世和张俊军,分别称前护军、左护军和中护军。绍兴十一年,宋廷解除岳飞、韩世忠等的兵柄,先后取消各行营护军番号,削减兵力,改名为某州府驻扎御前诸军。到南宋中期为止,陆续在兴州(今陕西略阳)、兴元府(今陕西汉中)、金州(今陕西安康)、江陵府(今属湖北)、鄂州(今湖北武汉市武昌)、江州(今江西九江)、池州(今安徽贵池)、建康府(今江苏南京)、镇江府(今属江苏)设御前诸军,由都统制和副都统制管辖。后鄂州和江陵府两军合并,兴州改名沔州,又分出利州(今四川广元)一军,江陵府和利州仅设副都统制,事实上仍自成一军。连同三衙,即殿前司、侍卫马军司、步军司三军,共计十三支屯驻大军,各有一万至几万兵力。屯驻大军下有军、将等编制,各军有前军、右军、中军、左军、后军、游弈军、选锋军、踏白军等等番号,设统制和统领。各将设正将、副将和准备将。

南宋后期,由于加强文臣对正规军的监督和节制,另设各种名目的新军,使各都统制司的兵力锐减,仅占正规军的一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