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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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有论,中国西晋哲学家裴頠的著作。

裴頠对当时放荡虚浮﹑不重视儒术的风气十分不满,认为这种“贵无”、“贱有”的风气,必将“遗制”、“忘礼”,破坏等级贵贱的秩序。在裴頠看来,“礼制”、“名教”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不能“贵无”、“贱有”,而必须“有为”。所以他作《崇有论》批评王弼、何晏的贵无论。他所说的“有”是指“万有”,即现实事物的存在,“崇有”就是注重现实事物的存在。他否定“有生于无”的观点,认为万有不是由“无”产生的,而是“自生”的。裴頠还对“无”作了进一步的解释,认为“无”是“有”消失了的状态。他还认为万有的生生化化有其“理”,即规律。事物虽是“自生”的,但每个具体事物都是万物的一部分,因此不能“自足”,要依靠别的东西作为存在的条件。因此,他得出结论说:“济有者皆有也”,不是“无”济“有”,而是“有”济“有”。

《崇有论》全文仅一千三百六十八个字,虽然文约义丰,逻辑严密,但用如此简短的篇幅来建立一个完整的体系,毕竟是相当困难,或者完全不可能。总看全文, 意在说明崇有论高于贵无论,崇有论应作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其优点是直接就社会存在说明社会存在,试图以道家的“有”为最高范畴引申出一条更为切实可行的内圣外王 之道,突破了传统思维的“天人感应神鬼学说”。囿于篇幅,缺乏具体的说明和充分论证,晦涩难懂。并且在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其上述优点也成为缺点,既 缺乏外在的内圣外王之道因而不能有效地起到限制君权的作用,也不能充分论证名教的合理性。仅仅在理论探索上开拓新的思想,就其批判调整功能而言,却显得苍 白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