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底沟二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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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底沟二期文化,中国黄河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因1956年河南陕县庙底沟遗址的发掘而得名。主要分布在豫西地区,在河南郑洛地区、晋南和陕西关中也都有发现。主要遗址有河南偃师高崖、郑州林山砦,山西平陆盘南村,陕西华阴横阵、华县泉护村(见泉护村遗址)等。放射性碳素断代并经校正,年代为公元前2900~前2800年左右。庙底沟二期文化是从仰韶文化到龙山文化过渡阶段的遗存,属于中原地区龙山文化的早期。它对于探讨中原地区新石器文化的发展系统和继承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化特征

庙底沟二期文化陶器以夹砂灰陶为主,与仰韶文化多泥质红陶显然不同;虽也有黑陶,但陶胎既厚,数量又不如河南龙山文化那样多。器物上多饰篮纹,与仰韶文化多线纹也互有区别;但在陶罐上有黑彩菱形纹,在陶杯上有红色陶衣,仍留有彩陶的尾声。在器形上,从陶罐到尖底瓶都承袭了仰韶文化,另外出现了双耳盆和陶斝等仰韶文化所没有的新器形,而陶斝可能是河南龙山文化陶鬲的前身。石器方面,仰韶文化中多横剖面为椭圆形的梯形石斧,到了庙底沟二期文化则改进为横剖面呈厚方形的长方形石斧,并且新出现了半月形石刀和石镰。庙底沟二期文化既带着从仰韶文化蜕变而来的痕迹,又出现了仰韶文化所不见的新因素,表明它是一种过渡阶段的遗存。

房址和灰坑

在庙底沟遗址发现一座圆形房址,为袋状竖穴,底径2.7米。室内居住面为先铺草泥土然后抹白灰,光滑平整。面对屋门的墙角处挖筑一个龛形壁炉。室内中部偏北有一个大柱洞,周围填碎陶片和草拌泥,以使立柱牢固。竖穴坑口周围还有一圈柱洞,以便筑起木骨泥墙。东边是出入的台阶形窄门道。复原后是一座尖锥形屋顶、半地穴式的圆形房子。庙底沟二期文化的灰坑,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类。前者口小底大,是主要形式。后者口大底小,数量不多。在有的坑壁上发现挖掘和修理时留下的双齿木耒的痕迹。这些不大的灰坑,多是作窖穴用的,但有的灰坑废弃以后也用来埋人。

经济生活

以农业生产为主。农用石器多采用磨制,规整而锋锐;除仍沿用仰韶文化中习见的打制带缺口石刀外,其他打制工具基本绝迹。砍伐工具中的石斧较前有很大变化,多呈长方形,器体更加厚重,效率自然提高。有些石锛的一面略显隆起,是为了便于捆缠柄部而改进制作的。还出现了磨制穿孔长方形石刀和半月形石刀,以及石镰、石磨盘和石磨棒。石器种类的增加和制作、形制的改进,说明庙底沟二期文化的农业比仰韶文化时有了发展。与此相适应的是家畜的增长,出土了不少猪、狗、山羊、牛的骨骼,尤以猪骨最多。在庙底沟遗址26个庙底沟二期文化灰坑中所出的家畜骨骼,比168个仰韶文化灰坑出土的还要多。还发现了鸡的遗骨。渔猎经济仍继续存在,出土了许多石、骨、蚌镞等狩猎工具。当时狩猎的主要对象是鹿,还有少量的麝、狐、虎等。黄颡鱼和厚壳蚌则是捕捞和采集的食物。

制陶业有突出的发展。庙底沟遗址发现一座圆形窑址,火膛呈长方形竖穴状,从火膛向上有8股放射形的火道通入窑室底部。火道之上用草泥土作成25个火眼的窑箅。窑室底径约0.9米,容积较小,窑壁上部呈弧形内收,便于封顶。当时盛行灰色陶器,可以看出庙底沟二期文化的制陶手工业,已经进入采用还原焰烧制灰陶的新阶段(见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制陶工艺)。

随着经济的发展,饮食生活也有了提高。炊器中增加了袋足类的陶斝,改变了仰韶文化仅有实足类陶鼎的情况。特别是高腔圆筒形灶,下部有1个火门,上部有4个出烟圆孔,炊煮方法也有了改进。还出现了一种内壁有平行沟槽的陶盆,应是一种磨碎块茎的用器。

墓葬和习俗

庙底沟遗址发现145座墓葬,排列比较整齐,均为长方形竖穴墓,都是头南脚北的单人葬。葬式有仰身直肢和屈肢两种,以前者为最多。很少有随葬品,只两座墓各放一件小陶杯。

发现有石璜、石环和陶珠、陶管等佩饰,以及骨笄、骨梳等梳理头发的用具,表明当时人们生活已注意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