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苍水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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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苍水墓汉语拼音:Zhangcangshuimu),位于浙江杭州市南屏山荔枝峰下。张煌言,字玄箸,号苍水,浙江鄞县人。明朝末年的抗清英雄。清康熙三年(1664年)七月十七日因叛徒出卖,被执押至杭州。九月初七日被杀于杭州弼教坊。

  张煌言被害后,纪五昌捐金购赎遗体,由张文嘉、万斯大等收痤于杭州南屏山荔枝峰下。清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高宗赐谥“忠烈”。乾隆年间道士吴乾阳重修,嘉庆年间秦臬使瀛再修,道光年间慈人张梅又修,咸丰年间慈人冯珪再修,同治年间鄞人陈政钥又再修 。光绪元年桐城吴廷康与鄞人范樾等集资于众,创建享堂,与城内之祠同时告成。抗日战争杭州沦陷时期,墓道古树被砍伐殆尽。1966年底,墓被毁,碑亭拆除,墓道石牌坊亦毁坏。1983年按原样予以修复。墓为圆形砖砌,高2.45米,直径5.20米。墓碑为旧有老碑,上书:“皇清赐谥忠烈明兵部尚书苍水张公之墓,乾隆五十七年秋九月癸卯建,海宁陈鱣敬题 ,咸丰八年岁次戊午冬十月慈溪冯珪重立。”张墓一侧为明参军溧阳罗子木墓,一侧为张苍水待者杨冠玉及舟子墓,三个皆与张苍水同时被捕殉难。墓道两侧翁仲、石兽为1962年自张墓东侧,明代昌化伯邵林墓道移来,1966年冬同遭砸损。

  1961年4月,浙江省人民委员会公布张煌言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1年4月,浙江省人民政府重新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