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宠论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恩宠论( doctrine of grace),基督教基本教义,亦属基督教神学重要课题。恩宠又译神恩或恩典,希腊文为charis,拉丁文为gratia,含有上对下的善意、赐赠、佳美、感恩或谢恩等意。此教义是说上帝出于对世人的慈爱,通过基督和圣灵将自身赐予人类,使人的生命发生改变,称义得救。恩宠论即是关于上帝恩典的性质、分类、特征、作用等方面的论述,也涉及各种不同学说的历史发展。基督教各派都认为上帝赐人恩宠是没有条件和不索代价的,并不因为世人有任何功德或价值而配得恩宠。

天主教认为上帝(天主)赐给所有的人得救所需的恩宠,但也需要人的自由合作;“实效的恩宠”(又译“恩佑”)启发人的悟性,感动人的心意,助人行善拒恶,而获永生;“习惯的恩宠”(又译“宠爱”)赐人以爱心,使灵魂洁净,养成行善的习惯,成为上帝的子女和圣灵的居所。新教强调恩典乃圣灵使人在称义后继续避罪行义以至成圣,但各派神学在此前提下说法各异。马丁·路德从因信称义论出发,强调得救唯靠上帝恩典,不靠自己的善功,善行是恩典的结果,而非得救的条件。J.加尔文从预定论出发,认为恩典不可抗拒,它使人产生信心和善行,但不保证人最终必然得救。近代自由主义神学则强调人的意志自由和道德责任,认为恩宠是上帝对世人普遍的爱,基督是这种爱的启示和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