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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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赐制英语:patronage),封建君主制度下的一种任官现象。又称恩赐官职制、封建委任制。在君主制度下,官职、爵位是君主的私产,君主掌握着任用官职的权力,可以凭自己的主观好恶任用下属官吏。

  西方国家如英国,在君主专制制下,国王集立法权和行政权于一身,政府各级官吏由国王及其枢密大臣亲自任免。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国王及其枢密大臣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仍保有任免政府官吏的实权,即所谓恩赐官职权。18世纪80年代后,虽然规定文官录用要先由各部门负责人或高级官员推荐,再由国王、首相任命,但最后决定权仍然掌握在国王和首相手里。直至19世纪中叶实行文官制度之后,恩赐制才被废除。中国历史上也长期存在恩赐制。从先秦时期起,重要官吏由君主直接任命。进入封建社会后,这种现象一直存在着,如在秦汉时期宰相、将军以下的官职,由皇帝随时任命;在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以后的科举考试制度下,皇帝和大臣仍有例外的赏赐。在恩赐制下,用人唯亲,卖官鬻爵,吏治腐败,效率低下的现象十分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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