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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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剧(melodrama),根据题材内容划分的戏剧类别之一。它的主要特点是:矛盾冲突尖锐激烈,剧情发展中包含着大量偶然及巧合的因素,充满了紧张的戏剧场面。18世纪末19世纪初盛行于欧洲的情节剧被后世称为原始情节剧,它们通常有4个程式化的人物:高贵勇敢的男主角、年轻美貌的女主角、代表邪恶势力的坏蛋、滑稽的丑角。它们的情节也是程式化的:第一幕表现爱情;第二幕坏蛋作恶,女主角受难;第三幕男主角在丑角的帮助下惩罚坏蛋,以大团圆结束。在欧洲,考茨贝曾写过200多部情节剧,其中以《厌世与忏悔》(1789)最为著名。19世纪这类情节剧也曾风行一时。有人认为,普兰奇的《土匪》(1829)是最后一部原始情节剧。从此以后,它逐步衰落。但情节剧作为一种样式,此后仍时有作品出现,大仲马的《波琳》(1840)、鲍塞考尔改编的《科西嘉兄弟》以及大量根据通俗小说改编的情节剧,仍然拥有很多观众。现代戏剧中的惊险剧、侦破剧、推理剧等,都可以列入这个范围。A.克里斯蒂的《捕鼠器》(1952),是伦敦剧院有史以来上演的最悠久、演出场次最多的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