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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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核武器汉语拼音:Zhanlue He Wuqi;英语:Strategic nuclear weapons),用于攻击敌方战略目标或保卫己方战略要地的核武器的总称。战略核武器一般是由威力较高的核弹头和射程较远的投射工具组成的武器系统。战略核武器主要有陆基洲际弹道核导弹潜地弹道核导弹携带核航空炸弹近程攻击核导弹巡航核导弹战略轰炸机,以及反弹道导弹核导弹等。战略核武器作用距离可远至上万千米,突击性强,核爆炸威力通常为数十万吨、数百万吨乃至上千万吨梯恩梯当量。可用以攻击军事基地,工业基地,交通枢纽,政治、经济中心和军事指挥中心等战略目标。

  美国苏联/俄罗斯的战略进攻性核武器是20世纪50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首先部署的是战略轰炸机携带的核炸弹,接着发展大威力陆基洲际弹道核导弹。60年代,美、苏两国核动力弹道核导弹潜艇相继服役后,由洲际弹道核导弹潜射弹道核导弹和携带核弹的战略轰炸机组成的“三位一体”的战略核力量逐步形成,并迅速发展壮大。70年代,两国开始致力于实施战略导弹核武器的小型化和多弹头化,提高命中精度和突防能力;在重视增强打击面目标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强调打击点目标的能力。80年代,美、苏两国均开始实施战略核武器现代化计划,进一步增强战略核武器的生存能力、突防能力和摧毁能力,提高可靠性、安全性等性能指标。1987年,美、苏两国的战略核武器数量之和达到历史上最高峰(24,300多枚),约占全世界25,400多枚战略核弹总数的95%以上。90年代,为对抗美国发展的动能杀伤的弹道导弹防御系统,有核国家加强了战略进攻性核武器突防措施,大力提高机动性能。1997年开始部署的俄罗斯“白杨”–M洲际弹道导弹,就是一种突防和机动性能很强的战略进攻性导弹核武器。

  20世纪60年代,随着战略进攻性核武器的快速发展,美、苏开始注重研发战略防御性核武器,以核反核的反弹道核导弹系统也相继问世。美国在研制了“奈基–宙斯”反弹道核导弹系统后,又发展了“卫兵”反弹道核导弹系统(后因效能、成本等问题于1976年停止部署);苏联则部署了“橡皮套鞋”反弹道核导弹系统,并一直保留至今。1972年,美、苏为限制战略防御性武器的继续发展,进而推动进攻性核武器的限制和裁减,曾签订《美苏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1983年3月,美国总统R.W.里根提出“战略防御倡议”(SDI)计划,发展以定向能武器(非核的,但也包括核激励X射线激光器)为主的多层拦截防御系统。SDI计划在执行了近10年之后,因技术过于复杂,未能达到预定目标而被终止。但美国发展战略防御性武器的努力从来没有停止过。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投入巨资,加快发展以动能武器和激光武器为主要杀伤手段的多层导弹防御系统,并开始分阶段部署。这对其他中小核国家的战略进攻性核武器构成一定的威胁。

  世界上现拥有战略核武器的国家有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和中国。随着核军备控制形势的进一步发展,在90年代初,美、苏(俄)之间曾签署一些削减战略核武器的条约。2002年5月,美、俄签署了《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又称《莫斯科条约》。规定至2012年,美、俄各自部署的作战戒备状态战略进攻性核武器总数不超过1,700~2,200枚。但是,条约中没有销毁被削减核弹的条款,只是把双方部分战略进攻性核武器从作战戒备状态转至其他状态(检修、应急响应、备份或非现役状态)。因此,双方核武库中核武器总数将不会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