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占廷教育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拜占廷教育(Byzantine education),拜占廷即东罗马帝国(395~1453)。它最强盛时,疆域包括巴尔干半岛、小亚细亚、叙利亚、巴勒斯坦、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和南高加索的一部分,以君士坦丁堡(今伊斯坦布尔)为都城。拜占廷保留了从古代承继下来的比较繁荣的城市,手工业与国内外贸易也比较发达,还保留着希腊古典文化和教育设施,这些为拜占廷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条件。拜占廷在奴隶制崩溃和封建制形成的缓慢过程中,存在比较强大而统一的中央世俗政权。庞大的国家机器需要大量掌握一定文化知识的官吏为它服务,工商业的发展也需要科学技术知识,这些需要使世俗教育得以发展。拜占廷的教会始终从属于世俗政权,主要执行宗教事务的职能。教会的经济利益受到拜占廷皇室保护,但有时也受到它的抑制。随着东正教势力的加强,拜占廷也发展了基督教的文化教育体系。因此,在拜占廷形成了教会文化教育体系与世俗文化教育体系长期并存、互相渗透与对立斗争的局面。

君士坦丁堡高级学校(又称君士坦丁堡大学)创建于425年,是国家举办的世俗教育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帝国培养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官吏。教授由政府提供薪俸,免除课税负担。5世纪时,曾有30多名教授主持希腊与拉丁文法、智者派的学说、演说术、法学和哲学讲座。学生修业期限5年。教学以七艺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再学哲学、法学等专门学科。6世纪以后,学校教学的基本方向是使科学从属于神学。7世纪初,学校的活动一度中断。约863年重建,著名学者利奥受命领导教学活动,并在学校中主讲哲学。他的几名学生充当他的助手,分别主持几何学、天文学和语音学讲座。11世纪中叶,高级学校被分成哲学和法学两个学院。哲学学院由当时的著名哲学家、神学家M.希拉斯(又译普塞洛斯、巴塞罗斯)主持。哲学学院在11世纪末成了拜占廷唯理论的中心。法学学院由学者J.希菲林那斯任院长。

拜占廷一向具有重视法学教育的传统。早在拜占廷初期,君士坦丁堡高级学校就讲授法学,而且在贝鲁特等地方还设立了法律学校。6世纪时,在首都和贝鲁特设有法律学校,学习期限均为5年。9世纪时,国家举办的法学教育衰落,而改由法律行会主办,水平相当低下。11世纪中叶,希菲林那斯受帝国政府任命主持高级学校法学院工作后,由律师担任助理人员,传授法学实用知识。学生修业期满,须进行司法实习。法学教育得到振兴。

与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并列,有由教会举办的高等学校,如隐修院学校和主教学校。隐修院学校的教育内容完全是宗教性的。它进行严格禁欲的、出世的教育,目的是培养虔诚的神职人员;主教学校的主要学科虽是神学,但也传授某些文化基础知识和古代哲学知识,目的是使学生能够成为能言善辩的高级神职人员。君士坦丁堡大主教学校是最高级的主教学校,它创建于6世纪。凡在这所学校担任教职的人,都要经过专门的严格考试。由于这所学校集中了当时的神学权威,它不但是教会学校的最高学府,而且是当时最高的神学思想中心,有权解释教会的政策和教义。学生在这里不仅研读教会经典,而且学习七艺和希腊哲学家的著作。学校还特别重视传授演说术。在利奥三世皇帝执行圣像破坏政策时,君士坦丁堡大主教学校成了宗教传统和圣像崇拜的捍卫者的堡垒,曾一度被利奥三世停办。

拜占廷的初等教育一直保留着希腊化时代的传统。在各省城,尤其是在希腊古城中,私人讲学之风特别盛行,初级学校多为私立。儿童一般从6~8岁开始学习,教学内容包括正字法、文法初步知识和算术,荷马史诗和圣诗集也是初等学校的重要读物。学者们还私收门徒,传授较高级的文化科学知识。这种私人讲学曾成为传递古典文化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在拜占廷文化的“黑暗时代”(7~8世纪)。私人讲学为9世纪文化科学与教育事业的重新繁荣培植了学术力量。

拜占廷的文化教育对西欧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发挥了促进作用,对东欧一些国家(如保加利亚王国和基辅罗斯等)和阿拉伯帝国文化教育的发展也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