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力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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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力游泳(swimming relays),竞技游泳中的一种集体比赛项目,是以每队四名运动员的总成绩来决定名次。接力比赛早在第二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即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当时只有4×50米自由泳接力;1908年第四届奥运会将此项目改为4×200米自由泳接力。而混合泳接力直至1960年第十七届奥运会上才被正式列为比赛项目。

接力比赛是游泳比赛中竞争激烈、最具观赏性的项目,有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4×200米自由泳接力和4×100米混合泳接力六个项目。竞赛规则规定,在同一个项目的预赛和决赛中,每支参赛的队伍可以派遣不同的运动员参加比赛。接力比赛代表的是一个国家游泳技术水平的全面发展情况,自由泳接力可以衡量单项的游泳实力,而混合泳接力则反映了四种姿势的全面程度。在混合泳接力比赛中,运动员的出场顺序与个人混合泳比赛的顺序不同,它的比赛顺序是仰泳、蛙泳、蝶泳和自由泳。

在接力比赛中,掌握好交接棒的时机至关重要。接力出发时,当前一棒运动员的手臂触到终点后,台上运动员的脚方可离开出发台。要在不犯规的前提下达到最快的速度。

现行的游泳竞赛规则规定,经赛前申请,接力比赛中第一棒的运动员创造纪录的成绩可以被承认,即使其后的运动员犯规,这一纪录也有效。因此在安排接力比赛顺序时,经常将有希望冲击纪录的运动员或成绩最好的运动员安排在第一棒位置,以增加创纪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