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制度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政党制度英语:political party system),国家法律规定或实际生活形成的政党的社会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与其他政党的相互关系制度。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是由这个国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决定的。首先,它取决于国内各阶级、阶层和集团之间力量的对比,以及各政党的状况。其次,它同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直接相关。再次,各国的选举制度对政党制度起着促成和巩固作用。由于国家的性质不同,政党制度也有不同的类型,主要有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两大基本类型。

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

它的基本点是经过几年一度的竞选,由某个或某些资产阶级政党执掌或参与国家政权,其代表人物担任政府首脑,或者参加内阁,在议会中占取多数或一定席位。执政党按照竞选纲领治理国家与社会,旨在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巩固资产阶级专政。在野的资产阶级政党与执政的资产阶级政党虽然在权力斗争中互相对立,力图取而代之,但是它们的基本价值观和基本社会目标却是一致的,都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并巩固资产阶级专政。所以在换届改选、政局动荡和社会危机中,双方又会在激烈的争吵中出现有限的抵制、微妙的配合和改头换面的取代。在资产阶级政党占统治地位的政治体制中,只有处于非法、在野或参政的无产阶级政党能够为捍卫和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坚持斗争。

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为几种具体类型:①传统的分类是根据一国实际执掌政权的政党的数量,把政党制度分为两党制、多党制和一党制。两党制是由两个主要资产阶级政党轮流执政的体制。多党制是由两个以上资产阶级政党联合执政的体制。在法、意、德等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政党林立,各党势均力敌,很难有某一党在议会竞选中独占多数,这样就只能以一党为主,多党联合执政。一党制是由一个政党长期执掌国家政权的体制。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政党制度在更多国家的建立,有些西方学者提出五分法,即一党制、主从党制、一个半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七分法,即一党制、霸党制、第一大党制、两党制、有限多党制、极端多党制和微型多党制。③一些西方学者还摆脱按政党数量的分类法把政党制度分为“无竞争性”和“竞争性”两类。④意大利的J.拉帕隆巴拉等人根据政党执政方式和政党特性相结合的原则,把执政方式分为独霸型和轮流型,把政党特性分为意识形态型和实用型,两者结合交叉,又分为独霸–意识形态型(如德国纳粹党)、独霸–实用型(如日本自民党)、轮流–意识形态型(如英国工党和保守党)、轮流–实用型(如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⑤按各国政党力量对比,英国的史密斯把政党制度分为平衡、分散和不平衡三种形态。平衡形态即两个大党或两个政党集团能获得90%以上选票,而且彼此相差不多,因此谁都无法长期执政,总是轮流执政。分散形态即主要政党数目多,票数分散,因此需要联合执政。不平衡型即某一大党长期独占多数,其他各党都竞争不过,如日本自民党。

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制度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是一种新的类型。20世纪社会主义首先在不发达国家取得胜利,不发达国家原先国内民主政治、政党政治传统薄弱,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后又长期处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包围之中,国内外阶级斗争尖锐复杂,这都影响到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建设,或者给政党制度的建设打下深刻的烙印。

苏联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革命前长期处于沙皇君主专制统治之下。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出现无产阶级的社会民主工党、小资产阶级的社会革命党、资产阶级的立宪民主党等。1917年二月革命推翻沙皇专制制度后,立宪民主党和社会革命党执掌政权。几个月后,V.I.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发动和领导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推翻了立宪民主党和社会革命党的临时政府,建立了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十月革命前,布尔什维克党曾于 9月间与从社会革命党中分化出的左派社会革命党建立联盟,并有7名左派社会革命党人被吸收参加领导十月武装起义,同年12月又有7名左派社会革命党人被吸收参加第一届工农政府,担任人民委员会的农业、司法、邮电等人民委员职务,这是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同小资产阶级政党组成联盟的两党联合政府。1918年春,左派社会革命党因反对签订对德国的《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和约》而退出政府,结束了两党合作。1920年后,苏俄形成了共产党一党独掌政权的体制。直到1990年,苏联一直实行这种政党制度。

参见


→ 学科目录: 政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