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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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原则(principle of instruction ),教学工作遵循的基本要求。早在古代,人们就开始总结教学实践经验,研究教学工作兴废成败的原因和条件,提出各种要求。在中国,公元前6世纪,孔子就提出教学中要经常复习和进行启发等要求。在西方,公元前5世纪,希腊智者普罗泰戈拉提出练习和禀赋同样需要,学习要有相当的深度等要求。到了近代,教育家们明确提出了教学原则的概念,制定了一系列教学原则。17世纪捷克教育家J.A.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1632)中提出37条教学原则。19世纪德国教育家F.A.W.第斯多惠在《德国教师教育指南》(1834)中,总结了33条“教学规律”与“教学规则”。随着教学实践和心理学等有关科学的发展,特别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产生,教学论中教学原则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不断提高了概括化程度,并得到科学的论证和说明。教学原则有一个发展的历史过程。

教学原则是在理论研究和总结教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由于教学目的和教学实践面临的课题不同,教育家的哲学观点和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不同,所制定的教学原则也有所不同。古今中外教育著作中提出的教学原则的名称、数目、内容和体系纷繁不一。例如,夸美纽斯依据感觉论的认识论和当时发展起来的一些自然科学知识来论证他的教学原则。第斯多惠是从学生、教材、教学条件和教师等方面提出他的“教学规则”的。当代苏联教育心理学家L.V.赞科夫从教学促进学生一般发展着眼,提出了高难度、高速度、理论知识起主导作用、使学生理解学习过程、使全班学生包括差生都得到发展等教学原则。美国J.S.布鲁纳依据认知派的结构主义心理学原理,提出动机原则、结构原则、程序原则、反馈原则等。

中国在总结教学实践经验、批判继承教育史上教学原则遗产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学校的教学目的和马克思主义教学论揭示的教学过程的客观规律,提出了中小学教学应遵循的主要教学原则: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性结合原则,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统一原则,系统性原则,直观原则,巩固性原则,量力性原则,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结合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