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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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中心(tourist center),某地区或旅游区内拥有一定数量的旅游人口、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并能承担该区旅游需求及供给功能的核心。又称旅游吸引中心地。这一核心作用范围可大可小,大者可作为一个国家的旅游枢纽和周转中心,如法国的巴黎、奥地利的维也纳、西班牙的马德里、中国的北京等;小者为一个旅游区的中心,如佛罗伦萨是意大利亚平宁半岛中部的旅游中心,蒂卡尔是危地马拉西北部旅游中心,清迈是泰国北部旅游中心,中国的西安、桂林、杭州等分别是该地区的旅游中心等。旅游中心一般具有如下特征:①地理位置优越,拥有相应规模的旅游吸引和作用范围;②交通便利,便于把景点构成旅游网络;③资源集中,便于满足游客的各种需求;④地域开阔,可承载众多的游客和服务人员;⑤可给游客提供方便的游览和生活条件。总之,旅游中心是经济发达、交通方便、资源丰富、设施健全的地方。

旅游中心是一个地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长期发展的产物。1940年,A.马里奥蒂就曾提出“旅游吸引中心地理论”,认为“旅游吸引力之所在即成为旅游中心地”。但只有旅游需求和供给均能获得一定程度满足的中心地,才能真正成为旅游吸引力之所在。

旅游中心和旅游城镇从本质特性来说是相同的一个概念。旅游中心是旅游城镇的主要功能之一;旅游城镇则是旅游中心的实体。二者都是一个地区旅游活动最为集中的空间,是旅游地域系统中的枢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