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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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佛教,从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至毅宗崇祯十七年(1644)前后二百七十六年间明朝佛教。明王朝建立之初,便推崇理学,强化理学专制思想统治。朱元璋说:“天下甫定,朕愿与诸儒讲明治道。”对佛教控制相当严格。

  明代政权建立之初,有鉴于元代崇奉喇嘛教的流弊,转而支持汉地传统的佛教各宗派,因此喇嘛教在内地渐衰,而禅、净、律、天台、贤首诸宗逐渐恢复发展。太祖早年出身于僧侣,对于佛教有意加以整顿。洪武元年(1368)即在南京天界寺设立善世院,命僧慧昙管领佛教,又置统领、副统领、赞教、纪化等员,以掌全国名山大刹住持的任免。三年(1370)又召集各地僧耆,规定寺院为禅、讲、教(包括依瑜伽教修行及应赴佛事等)三类,要求僧众分别专业。随后又召集江南名僧至南京,启建“广荐法会”及点校藏经,进行刻版。对于僧人普给度牒,废除过去计僧卖牒的免丁钱,并命各地沙门讲习《心经》、《金刚》、《楞伽》三经。到了洪武十五年(1382),对于佛教的整顿更为积极,仿照宋制设各级僧司、僧官[其制在京设僧录司,各府设僧纲司,州设僧正司,县设僧会司。

  僧录司诸僧官由礼部任命,有左、右善世,左、右阐教,左、右讲经,左、右觉义等职。主要任务是监督僧众行仪及主管考试等。从洪武二十五年(1392)起,僧录司务僧官都按级给俸,最高的月给米十石,最低的五石。见太祖实录],制定僧服色别,严格区分禅、讲、教三类。十七年(1384)采纳礼部尚书赵瑁的建议,规定每三年发度牒一次,并加考试,不通经典者淘汰。二十四年(1391)命各州府县只许保留大寺观一所,僧众集中居住,限各府不得超过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规定男子非年达四十岁以上,女子非五十以上者不准出家见《明史.职官志》三)。复通告全国,防止僧俗混淆,规定僧人诵经仪式和施主布施金额,这就是所谓《申明佛教榜册》,是明初整理佛教的一项重要文件。又命各府州县的僧官,就地调查杂处民间的僧人实数,要他们集中居住。次年(1392)通知全国各级僧司造僧籍册,拟刊布各寺,使互周知,名为《周知板册》。后以执行手续过烦,不久就停止了。

明朝佛教政策

  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在金陵天界寺设善世院,命慧昙(1304—1371)主持,管理全国佛教。其下又置统领、副统领、赞教、纪化等员,以实现对佛教教团全面有效地控制。洪武十五年(1382),分寺院为禅、讲、教三类,要求寺院僧众分别专业。禅,指掸宗;讲,指华严、天台、法相诸宗;教,取代以前的律寺,从事瑜伽显密法事仪式,举办为死者追善供养、为生者祈祷求福等活动。教寺的建立,反映了社会各阶层对佛教法事的强烈兴趣,也是佛教深入民间,正在变成民俗的一种表现。为了便于管理,各类僧侣的服色也有规定,不准混淆。同年,又诏令禁止寺田买卖,在经济上加强对寺院的管制。

  朱元璋对佛教强化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切断它与民众的组织联系,防止惑众滋事,以至成为造反起义的手段。洪武二十四年(1391),发布“申明佛教榜册”,谓:“今天下之僧,多与俗混淆,尤不如俗者甚多,是等其教而败其行,理当清其事而成其宗。令一出,禅者禅,讲者讲,瑜伽者瑜伽,各承宗派,集众为寺。有妻室愿还俗者听,愿弃离者听。”二十七年又发布新的“榜册”,进一步规定:不许僧人以化缘为由,强素捐助,奔走市村;不许僧人交结官府,也禁止俗人无故进入寺院。他要求僧侣依据条例,“或居山泽,或守常住,或游诸方,不干于居,不妄入市村,官民欲求僧以听经,岂不难哉!如此,则善者慕之,诣所在焚香礼请,岂不高明者也!”换言之,僧侣只能从事与佛教信仰有关的活动,其它俗务,特别是聚敛财富,干预政事,是绝对不允许的。他特别提倡沙门讲习《心经》、《金刚》与《楞伽》三经,力图引导佛教在思想上统太祖废除了喇嘛教在内地的特权,但并没有中止喇嘛教与内地的联系。他继续给喇嘛以优渥的礼遇,并以此作为皇权中央管辖西藏地方的重要渠道。洪武六年(1373),前元帝师哺迦巴藏卜入朝,赐以炽盛佛宝国师称号;次年八恩巴之后公哥监藏巴藏卜入朝,尊为帝师。又置西宁僧纲司,由喇嘛任都纲;在河州设番汉二僧纲司,由藏僧任僧官。

  朱棣以僧人道衍(1335—1418)为谋主,发动“靖难之变”。经四年战争,夺取帝位,是为明成祖。成祖即位后,论功以道衍为第一,乃复其姚姓。赐名广孝,使常居僧寺,冠带而朝,退仍缁衣。为此,成祖对于佛教有所偏护,永乐十八年(1420)。为《法华经》作序,颂扬佛教功绩;又亲撰《神僧传》,树立僧人形象。他对西藏喇嘛教尤为重视。即位之初(1403),即遣使迎哈立麻至京,给以大宝法王称号。又遣使入藏邀请宗喀巴,宗喀巴派弟子释迦智(1354—1435)来京,成祖给以大慈法王称号,任成祖、宣宗两代国师。永乐年间(1403—1424)受封的藏族喇嘛有五王、二法王、二西天佛子、九大灌顶国师、十八灌顶国师。

  当然,明成祖对内地的统治依然以儒家思想为指导,他明确宣布,“朕用儒道治天下”,“朕所用治天下者,‘五经’耳”。“世人于佛老竭力崇奉而于奉先之礼简略者,盖溺于祸福之说而昧其本也。”这是不许的。

  明天朝的佛教政策,由前两代奠基,此后没有多少变化,但由于政治经济的多种因素,也时有摇摆。明初废除僧侣免丁钱,度牒免费发给;但对剃度,则严加限制,曾规定3年发牒一次,男子非40以上,女子非50以上,不准出家。出家者还必须经过考试,各州县寺院和僧尼数目也有限额。实行的结果,私度者依然存在,尤其是刺激了民间宗教社团的发展,以至威胁到明王室的安全。代宗景泰二年(1451)开始卖牒救灾,后世沿袭,直到明末。由此促使僧尼剧增,寺院竞建。据《大明会典》统计,成化十七年(1481)前,京城内外的官立寺院已多至639所,后来还续有增建。成化十二年度僧10万,二十二年又度僧20万,估计全国有僧50万。相对宋、元言,数目也不算太多。

  从总体上看,明代佛教仍然以禅宗和净土宗为最流行,思想理论上则甚少创新。

  明初禅宗有楚石梵琦,是元叟行端的弟子,被袾宏誉为“本朝第一流宗师”,也提倡净土修持,所著《净土诗》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劝君念佛早国心”、“尘尘刹刹虽清净,独有弥陀愿力深”。这也是宋、元禅僧的一般趋向。

  明中叶后,临济宗下著名禅僧有笑岩德宝,其弟子为幻有正传,正传门下有密云圆悟、天隐圆修、雪峤圆信,3人各传一方。圆悟弟子汉月法藏著《五宗原》,圆悟见后,予以批驳,曾引起一场绵延至清初的争论。曹洞宗也有几个重要禅师,如无明慧经以及其弟子无异元来和永觉元贤等。元来强调教禅一致,禅净合一,鼓励禅僧念佛,发愿往生净土。元贤更主张儒、释、道三教一致。认为教虽有“分”,理只有“一”,“理一而教不得不分,教分而理未尝不一”。他又说:“教既分三,强同之者妄也;理实唯一,强异之者迷也……盖理外无教,故教必归理”。因此,三教毕竟统一于“一理”,世界一切也都应归于“一理”。在把“理”作为最高本体方面,明代佛教与宋明理学完全一致起来。

  明代官僚士大夫受佛教影响依然很深,中后期参禅学佛也有所抬头。王阳明(1472—1528)继宋代陆九渊“心即理”的命题,提倡“心外无物”、“知行合一”,发展理学新领域,只有在佛教哲学大气氛的薰陶中才能形成。至于李蛰(1527—1602)对道学的激烈批判,公开打出佛学旗号,采用佛学的思想语言。他用《起信》等讲的“真心”解说他的“童心”,用般若的“真空”否定“伦物”的神圣,他也像南宗禅僧那样自在不羁。李贽开辟了居士佛教同宋明理学对立的一途,至清代而形成一大社会思潮。颇受李贽影响的袁宏道(1568—1610),中年参禅,文学创作上抒发“胜灵”,与晋宋之际谢灵运等以佛经求“灵性”相呼应;后入净土,撰《西方合论》十卷,提倡禅净合一、归宗净土。认为,“禅宗密修,不离净土,初心顿悟,未出童真。入此门者,方为坚固不退之门”。袁氏兄弟三人皆好佛,主张类似。其兄袁宗道(1560—1600)称颂《西方合论》,谓“念佛一门,于居士尤为吃紧,业力虽重,仰借佛力,免于沉沦”。明清居士多修净土念佛,即使一些大文豪也在所难免,其影响直至民国初年。

普书和宝卷的流行

  三教合一与佛教向民间深层的广泛发展,促使许多适应不同信仰层次的著述问世,总称为“善书”和“宝卷”。

  “善书”,谓劝善之书,原是在道教信仰基础上,揉合三教之说,以阐述诸恶莫作、诸善奉行的。《太上感应篇》作于宋代;继之有《文昌帝君阴骘文》、《关圣帝君觉世真经》等流行。

  受《太上感应篇》的启发,明代袁了凡著《阴骘录》,释袾宏加以改编,撰成《自知录》,成为以佛教为主体的劝善书。它把世间思想行为判为善、恶两门,善的内容包括忠孝、仁慈、三宝功德等,恶的内容则是不忠不孝、不仁不慈、三宝罪业等,实际上是将封建主义的伦理规范完全溶解到佛教的教义之中。明末以来,这类劝善书在民间广为流传,给社会生活以深刻影响 。

  “宝卷”是由唐代佛教变文演化而成,同样以三教合一思想为其基本内容。较早所用题材多为佛教故事,宋元以后则加入民间传说,据信现存的《香山宝卷》就是宋释普明所撰。随着民间宗教社团的出现,“宝卷”又成了阐扬其教义宗旨的基本形式,具有权威性经典的性质。明代万历(1573—1619)前后,宝卷的刊印达到极盛,对普及佛教在民间的流传,起了重要作用。

明末“四大高僧”

  神宗万历(1573—1620)时期,佛教义学有一定发展,其中学识广博、在士大夫层中影响较大,对促进居士佛教起过重要作用的有云栖袾宏、紫柏真可、憨山德清、蕅益智旭,后世称为“四大高僧”。

  云栖袾宏(1535—1615),别号莲池,俗姓沈,杭州人。他的思想,继续贯彻宋明以来教、禅并重,三教合一的主张,而以净土为归趣。他认为,“其参禅者借口教外别传,不知离教而参是邪因也,离教而悟是邪解也”,“是故学佛者必以三藏十二部为模楷”,突出读经的重要性。但说到底,念佛才是求得解脱的最好方式:“若人持律,律是佛制,正好念佛;若人看经,经是佛说,正好念佛;若人参禅,禅是佛心,正好念佛。”自称“予一生崇尚念佛”。他对华严教义有相当高的造诣。清代释悟开《莲宗九祖传略》将他列为莲宗第八祖。

  袾宏对净土实践也十分重视,他提倡戒杀放生,慈悲众生,以传统道德约束徒众。为使各种佛教法会在民间更加普及,重订了水陆仪轨。关于三教关系,袾宏认为,佛教可阴助王化,儒教可显助佛法,两者可相资而用:“核实而论,则儒与佛,不相病而相资……不当两相非而当交相赞。”原因是三教“理无二致,而深浅历然;深浅虽殊,而同归一理。此所以为三教一家也”。这既是向佛徒的教导,更是向排佛的道学家的解释。他一生的著作30余种,后人集为《云栖法汇》。

  紫柏真可(1543—1603),俗姓沈,江苏吴江人。他的思想与袾宏大致相同。时人顾仲恭指出,真可可贵之处,在于他“不以释迦压孔老,不以内典废子史。于佛法中,不以宗压教,不以性废相,不以贤首废天台。盖其见地融朗,圆摄万法,故横口所说,无挂碍,无偏党。”他以为禅家只讲机缘,佛徒只知念佛求生净土,各是一种片面,只有文字经教才是学佛的根柢。因为般若学者历来认为,不通文字般若,即不得观照般若,更不能契会实相般若。

  真可曾发起雕刻大藏经,即《嘉兴藏》(或名《径山藏》)。《嘉兴藏》屏弃了一向沿用的摺叠式装帧(梵式),而采用线装书册式装帧(即方册式),对佛籍的传播带来许多方便。

  憨山德清(1546—1623),俗姓蔡,安徽全椒人。德清少年时攻读儒书,19岁出家,初从摄山栖霞寺法会学禅,再从明信学华严,后来北游参学,听讲天台、法相。万历十一年(1583),赴今青岛崂山结庐安居,得到皇太后资助,多用于施救孤苦和建立寺院,二十三年(1595),以私创寺院罪充军雷州,常在广州着罪服为众说法。遇赦后,辗转于衡阳、九江、庐山、径山、杭州、苏州、常熟等地,终老于曹溪。他的论疏亦富,后人集为《憨山老人梦游集》。

  德清一生受法会禅师影响最深。法会力主禅净兼修且通达华严。故德清虽为临济宗下禅僧,思想上却提倡诸宗融合。时人吴应宾说他,“纵其乐说无碍之辩,曲示单传,而熔入一尘法界,似圭峰(宗密);解说文字般若,而多得世间障难,似觉范(慧洪);森罗万行以宗一心,而无生往生之土,又似永明(延寿)。”对于“禅”,德清有自己的特殊见解,以为“禅乃心之异名,若了心体寂灭,本自不动”,完全可以不拘是坐是行,是“入”是“出”。但在教人上,他仍然重视念佛净士法门,以为修念佛三昧,足以统摄三根,圆收顿渐,一生取办,无越此者。

  德清对于三教合一的主张,既不限于宗派上的宽容,也不限于思想上的相互融会,而是要求对三者均有专门的探究。他说:“为学有三要,所谓不知《春秋》不能涉世,不精老庄不能忘世,不参禅不能出世。此三者,经世、出世之学备矣,缺一则偏,缺二则隘,三者无一而称人者,则肖之而已。”他还强调此“三者之要在一心”,得此一心,则“天下之理得矣”。三教之所以一致,也是因为三教同此一心,故曰:“三教圣人,所同者心,所异者迹也。”这与明代道学家的思想是十分吻合的。

  蕅益智旭(1599—1655),别号“八不道人”,俗姓钟,江苏吴县(苏州)人。少习儒书,曾著《辟佛论》辟佛,后受袾宏著作影响,归依佛教。24岁从德清弟子雪岭出家。先阅律藏,后学法相、禅、华严、天台、净土诸宗。

  智旭从宗派上说属于天台宗,但鉴于“近世台家与禅宗、贤首、慈恩各执门庭,不能和合”,故而不愿为天台宗人。他的思想被人以“融会诸宗,归极净土”概括。他自己也说:“若津、若教、若禅,无不从净土法门流出,无不还归净土法门。”

  智旭少事理学,进入佛门后,仍对理学抱有感情,他提倡“以禅入儒,诱儒知禅”,著《周易禅解》、《四书蕅益解》;他把“孝”作为二者调和的基础:“世、出世法,皆以孝为宗”,“儒以孝为百行之本,佛以孝为至道之宗”。由儒、佛的调和进而达到三教一致:“道无一,安得执一以为道?道无三,安得分三教以求道?特以真俗之迹,姑妄拟焉。则儒与老,皆乘真以御俗,令俗不逆真者也。释乃即俗以明真,真不混俗者也。故儒与老主治世,而密为出世阶;释主出世,而明为世间祐。”

  智旭曾以阅读藏经20年的资料积累为依据,编成《阅藏知津》一书。该书兼具佛经目录和经籍提要的特点,对后世的刻经和阅藏有一定影响。

(主要来源:任继愈《中国佛教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