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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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屯田曹魏政权利用士兵或召募百姓耕种荒地以保证军粮供应的一种措施。汉献帝建安元年(196)曹操(即魏武帝曹操)迁献帝于许(今河南许昌东),开始在许下屯田,当年得谷数百万斛。曹操逐步把屯田制度推广到各州郡,于是所在积谷,仓廪皆满。其时由于战乱,百姓死亡,土地荒芜,农业生产受到极大破坏。割地称雄的大小地方势力,很多由于没有粮食而难于支持。袁绍的军队靠桑椹维持生存,袁术靠打捞水产过活。屯田积谷使曹操在中原站住脚,打下了逐渐吞并其他割据势力、统一北方的经济基础。

屯田的土地,是国家掌握的公田。大乱之后,土地大都成了无主的荒地。曹操用国家能够掌握的这些荒田,实行了屯田制。许下屯田的三年前,他收降青州黄巾军。把其中的青壮年编入军队,利用其家畜、农具、资财在许下屯田,屯田的劳动力大约就是黄巾军的家属。

在屯田上劳动的农民称作屯田客,亦称典农部民。屯田不属郡县,管理屯田的官员,称典农中郎将或典农校尉和典农都尉,典农中郎将或典农校尉相当于郡守,典农都尉相当于县令长。全国的屯田,统一由大司农掌管。屯田的基层单位是屯,屯设司马,每屯约有屯田客五十人。从屯田官员的职称看,屯田军事色彩很浓,屯田客在兵法部勒下劳动,所以,屯田客名义上是招募来的,实际上有很大的强制性。

民屯之外还有军屯。关于军屯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军屯是由士兵和士兵家属屯田。掌管军屯的官,称度支中郎将、度支校尉、度支都尉,军屯也总归大司农管辖。曹魏时期规模最大的军屯,是淮水南北两岸的屯田。经常有四五万人,最多时有十万多人,且佃且守。军屯大约是以营为单位,每营屯田兵约六十人。另一种意见认为士兵屯田与士家屯田不同,士兵屯田是带甲之士在边境且耕且守,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全部由官府供给,收获物全部归官府占有;士家屯田是士家在内地屯田,特点是出战入耕,屯田士家具有兵家和屯田民双重身分,受双重剥削和奴役。

屯田的土地属于政府,屯田客和屯田士兵参加屯田,如同佃户耕种地主的土地;当时规定的剥削量是: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民屯的租额大约也是如此。军屯中的士兵,一面屯田一面防守;屯田兵的家属有补充作兵的义务,民屯中的屯田客,只屯田纳租,不再负担徭役。

两汉以来,流民问题严重。东汉中期以后,流民动辄几万人至几十万人。黄巾起义就是从荆扬流民的发难开始的。曹操实行屯田制度,不但解决了军粮问题,打下了统一北方的经济基础,而且也使土地和劳动力重新结合,解决了两汉以来的流民问题,恢复了农业生产。

曹魏的屯田,终曹魏之世前后维持了七十年(196~266)。咸熙元年(264),政府下令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官皆为郡守、县令。这次政令,似乎没有完全施行。两年后,晋武帝司马炎于泰始二年(266)又一次下令罢农官为郡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