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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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王朝汉语拼音Màn gǔ wáng cháo),(Bangkok Dynasty),自1782年起统治泰国的王朝。又称却克里王朝

  曼谷王朝的开国君主为昭丕耶却克里。他原为达信部将,1782年杀达信自立为王,史称拉玛一世(1782~1809在位),即位后迁都曼谷。在位期间,加强中央集权,扩大国家版图。1785年后数次击败缅甸的进攻,并征服马来半岛的吉打、北大年、丁加奴和吉兰丹等地。1851年拉玛四世(又称马古大帝,1851~1868在位)继位,主张效仿欧洲,在政治、经济和军事方面实行改革。1855年被迫与英国订立《鲍林条约》。1856年先后与美法等9国订立不平等条约,使暹罗沦为半殖民地。1868年拉玛五世(即朱拉隆功大帝)继位,当时他年仅15岁,由王族摄政5年。执政后实行一系列重要改革,加速了泰国近代化的进程。1893年被迫签订《法暹曼谷条约》;1090年3月与英国订立《英暹曼谷条约》,泰国成为英法在中南半岛竞争中形式上独立的“缓冲国”。

  拉玛六世(1910~1925在位)继续推行维新政策,在文化教育方面尤多创建。1917年建立第一所大学(朱拉隆功大学),1921年颁布初级教育条例,逐步在全国推行强制小学教育。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暹罗参加协约国一方对德宣战。战后暹罗与美法英等缔约国修订新约,收回领事裁判权和关税自主权,并获得国际联盟成员国的资格。1925年拉玛七世(1925~1935在位)继位。泰国1932年政变是重大的历史转折,这次政变导致君主立宪政体的建立。1938年12月銮披汶·颂堪出任总理,他独揽国防、外交和内政大权。1939年改名为泰国。

  1946年普密蓬·阿杜德(拉玛九世)继位国王。国王担任武装部队统帅,并根据宪法,通过国会、内阁和法院行使权力。政府每年拨一亿铢(泰币)供王室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