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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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婚(marriage by service),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转变时期的一种婚俗。男子在婚前或婚后住在妻方劳动一段时间,作为代价偿还妻方劳动力的损失,换娶妻子到本氏族或本家族中来。服役的期限各地不一,通常为3~7年,长者达10余年;也有的服役到婚后生育子女,方可携妻返家。古代的希伯来人、印度人、条顿人以及欧洲南部地区一些居民,曾盛行服役婚。直到近现代,亚洲、美洲、非洲许多地区还有此种婚俗,如中南半岛和印度、印度尼西亚、缅甸境内的永邦瓦人,俄罗斯西伯利亚的科里亚克人,北美大湖地带的瑙多韦西印第安人,墨西哥和中美的尤卡坦印第安人,南美的一些印第安部落以及非洲多哥北部阿塔科拉山区的坦伯马人等。中国云南澜沧等县的拉祜族,西双版纳等地的傣族,台湾高山族的曹人,海南岛的黎族,新疆的塔吉克族等,历史上也存在过服役婚。在部分拉祜族中,这种婚俗已有所改变,即让男子仅住在妻家象征性地服役三天。关于服役婚的产生,有的认为源于妻方父母不愿无偿嫁女;有的认为是女方在婚前通过服役,对求婚男子进行考验、磨炼,以期选择佳婿;有的认为通过服役的补偿娶来妻子,变妻方居住为夫方居住,使所生子女成为父系氏族的成员,变母系继承为父系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