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古兄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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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拉古兄弟改革(Gracchi,reforms of),公元前133~前121年古罗马政治家格拉古兄弟推行的以土地问题为中心的改革活动。兄提比留·格拉古(前162~前133)、弟盖乌斯·格拉古(前153~前121),生活在罗马城邦扩张为地中海霸国的时代。罗马领土的急剧膨胀,财富的增长和奴隶占有制的迅速发展,导致土地集中和大批农民破产,促使社会矛盾日趋激烈。

  格拉古兄弟出身于豪门贵族,受过希腊启蒙主义思想教育,长于演说。提比留青年时投身军伍,经历对迦太基的战役和在西班牙的殖民战争,了解时务,体察民情,锐意改革。公元前133年提比留当选为保民官,提出土地法案,规定公民每户所占公有地不能超过1000尤格;超额土地由国家偿付地价,收归国有,并划成每块30尤格的份地分给贫穷农民,由一个三人委员会负责分配土地。经过激烈斗争,法案经公民大会通过。元老贵族保守势力竭力反对改革法案的实施。提比留在竞选下一年(前132)的保民官时,元老院贵族蓄意挑起械斗,提比留连同他的300名支持者被杀害。但失地农民要求分配土地的斗争并未停息,在他死后10年间仍有7.5万多公民分得份地。

  公元前123和公元前122年,盖乌斯任保民官。他重申提比留的土地法,还提出了实行赈济城市贫民的粮食法和授与骑士司法权的审判法等内容广泛的法案。公元前121年,反对改革的元老贵族杀害了盖乌斯及其追随者3000余众。但盖乌斯提出的法案大多保留了下来。

  格拉古兄弟改革,从单纯的土地立法发展为广泛的改革运动,冲击了豪门贵族的统治,对于罗马社会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