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勃摔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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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勃摔跤

桑勃摔跤(sambo),苏联人综合本国各民族摔跤的特点,并加入一些擒拿自卫技术而创立的一种摔跤。比赛时可以抓上衣和腰带,可以握抱头颈、躯干和四肢,可以用腿使绊,把对方摔倒。20世纪20年代前后,苏联狄纳莫体育协会和军队个别体育组织首先开展了桑勃摔跤。30年代初,开始在苏联各地的体育组织中推广。1939年举行了个人冠军赛。1949年举行了第1次团体冠军赛,1957年曾与匈牙利、日本等国的柔道队按照双方商定的规则进行比赛。现在它已是国际业余摔跤联合会主管的项目。

桑勃摔跤可以应用中国式摔跤技术,也可以应用希腊罗马式摔跤、自由式摔跤和柔道的站立技术。桑勃摔跤以摔为主,原来曾强调逼迫对方的关节,使对方认输。1977年国际业余摔跤联合会修改的国际桑勃摔跤规则规定,禁止使用反关节的擒拿技术和使对方致痛的方法,以及在地上按压对方的固定技术。现在的桑勃摔跤和中国式摔跤很相近,只是在服装上有些差异。桑勃摔跤运动员比赛时身穿红色或蓝色长袖上衣和短裤,系腰带,穿高腰摔跤鞋。

一场比赛分两局,每局3分钟,两局之间休息1分钟。运动员按体重分为10级。一场比赛分为“完全胜利”、“优势胜利”、“得分胜利”和“对方受警告被取消比赛资格而胜利”。运动员使对方身体腾空后背着地或作桥,而自己仍然保持站立姿势,比赛即结束,判获“完全胜利”。一场比赛未出现“完全胜利”,运动员把对方摔倒可以得分,如果两人得分相差12分即停止比赛,判得分多者为“优势胜利”。两人得分相差不到12分,就要摔完全场6分钟,再判得分多者为“得分胜利”。运动员使用的方法按其质量和效果评为4分、3分、2分和1分。运动员主动使用进攻方法未成而背部着地时,不输分,应站立起来重新开始比赛。

桑勃摔跤不许击打和用头、肘、膝顶撞对方。比赛时要积极主动,如逃避战斗或单纯防守而不进攻,将给予消极警告,3次警告判为失败。规则中的其他内容与希腊罗马式摔跤和自由式摔跤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