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鸿宾(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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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鸿宾(1811-1868),字翊云(一作寄云),号菊隐。清代济南历城人。道光十八年(1838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之职。二十年(1840年)充任顺天乡试同考官,二十七年任会试同考官,后任江南道监察御史。二十八年,山东刑捕事务松懈,与御史陈坛王东槐先后上书奏议。二十九年二月,升任礼科给事中,上书请求严禁各省流摊名目。八月,转任兵科给事中。不久,回乡为其母守丧。

  咸丰二年(1852年)补任礼科给事中。三年,奉命回籍办理团练,抵御太平天国起义军。次年,弹劾山东钦差大臣胜保12条罪状,请严旨查办。五年(1855年),任湖北荆宜施道。次年调任安襄郧荆道,在襄三年,为官正直,有胆有识,调度合宜,深得胡林翼赞赏。十年(1860年),擢安徽按察使、江苏布政使。十一年春升任湖南巡抚,率部截击太平天国石达开义军。同治二年(1863年)升任两广总督,令按察使张运兰镇压英德农民起义。同治四年(1865年),因在湖南巡抚任期内失察之事被降一级调用,回籍。时丁宝桢任山东巡抚,采用毛鸿宾建议,在省城外围首次修筑石圩以防捻军。捻军攻城时,毛鸿宾率领民团协力守城。同治七年(1868年)病故。

  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经山东巡抚袁树勋奏请,朝廷复毛鸿宾官职,入祀乡贤祠。生前支持洋务运动,曾上《开设教习外国语言文字学馆》等折,提出兴办洋务若干建议。著有《毛尚书奏议》16卷、《澹虑斋诗文集》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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