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共同语言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民族共同语言(national common language),民族特征之一。指不同民族各自使用的语言,是民族内部最重要的交际工具。

民族共同语言有一个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它随着民族的产生而产生,随着民族的发展而发展。民族语言的发展变化受民族的社会条件的影响和制约,一部民族语言史总是同一部民族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任何一种民族语言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该民族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凝聚着人们长期实践所获得的知识。从语言上既可看到民族现时的社会、文化特点,又可看到民族历史上的某些特点。另一方面,语言的状况对民族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没有民族共同语言,人们就不能形成统一的民族。

一个民族的发展和进步,必须依赖于本民族语言的使用;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也离不开本民族语言。民族标准语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民族内部的交流和民族的发展。语言界限同民族界限在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即同一民族使用统一语言,不同民族使用不同语言。但也有不同民族使用一种语言的,如中国的回族和满族使用汉语,一部分畲族、土家族也使用汉语;还有同一民族使用几种不同语言的,如瑶族使用勉语、布努语和拉珈语,裕固族使用东部裕固语和西部裕固语。语言平等是民族平等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对待民族语言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民族语言平等,反对民族语言歧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