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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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赴救方法示意图
直接赴救方法示意图

水上救护(life saving),人们在水上活动发生意外事故时,对溺水者和非溺者所采取的救护措施。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随着社会发展和人类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水上救生可分为:①静水救生——指在江河、湖泊及泳池为主的环境中进行的救生活动。②海浪救生——指在海水中进行的救生活动。

世界各国对于水上安全工作都非常重视,并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管理水上的安全事务。世界上最早的水上救生组织是1891年成立的英国皇家救生协会(Royal Life Saving Society);1993年2月,成立了国际救生协会(ILS),它是救生运动唯一的世界性组织。到目前为止,国际救生协会已经拥有包括中国,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内的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员及超过2 700万的会员。

救生工作在中国开展可谓历史悠久,但对全国的救生工作进行规范的监督和管理还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1998年8月,中国游泳协会救生委员会在上海成立。确定其徽章、服装和救生器材,以加强对救生工作的宏观管理。

人们在多种水域中,进行各种各样的水上活动,溺水事故时有发生。赴救的方式大致可以分为:①间接赴救——指向溺水者投掷救生圈、救生衣、木板等救生器材进行救护(上图);②直接赴救——在没有任何救生器材或溺水者已处于昏迷状态时直接由救护人员进行的救护(下图)。赴救的基本原则是,能间接赴救的力求间接赴救;救生人员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直接赴救。水上救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防为主,以救为辅”。在赴救的过程中,救生人员经常采用一定的水上救生专门的游泳技术,如:踩水、反蛙泳、侧泳、潜泳、蛙泳、仰泳和自由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