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芦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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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芦柑

永春芦柑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传统名优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具有果形硕大端正,色泽橙黄,果皮薄,果肉汁多脆嫩香甜、风味独特、富含维生素及其它成份,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盛誉。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爱国华侨尤扬祖先生率先成片引种芦柑,之后走上了规模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之路。目前,永春芦柑种植面积达12.5万亩,年产量19.7万吨,其栽培规模、出口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

1997年,农业部有关部门命名永春县为“中国芦柑之乡”。1999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永春芦柑为“绿色食品”。2019年11月18日,永春芦柑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产品特点

永春芦柑果实硕大,扁圆或高扁圆形,顶部微凹,间有6-8条放射状沟纹。果实横径多为6-9厘米,果形指数0.70-0.85,单果重120-160克。果皮橙黄色至深橙色,中等厚;色泽鲜艳,果实较坚硬紧实,易剥皮;囊瓣肥大,长肾形,9瓣~12瓣,易分离。果肉质地脆嫩,汁多化渣,甜酸适度,风味浓郁,具有独特的品质特征。

永春芦柑
永春芦柑
永春芦柑

产地环境

永春县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境内兼有三种不同的气候类型:内半县属中亚热带,外半县属南亚热带,千米以上山地属北亚热带;年平均气温20.4℃,年平均降水量1685.9毫米,年日照时长1500-2200小时,气候温和,温润多雨,热量充足。同时,永春县又有山区丘陵地带的特点,遭受台风、暴雨的袭击较小,有利于各类农业的发展。

芦柑原产于热带、亚热带雨林区,因而形成了喜温暖潮湿的特点。芦柑为短日照果实,较耐阴,一般日照1200-2200小时均能正常生长,同时,年降雨量在1200-1500毫米之间才能满足芦柑正常生长的需要。芦柑的适宜栽培土壤一般要求土层较厚,土质疏松肥沃,酸碱适度,地下水位低等。永春县生态环境较好,各类自然环境包括温度、日照、降水量等均十分符合芦柑的生产发育。永春芦柑基本种植在南亚热带北段红壤山地上,砖红壤土层深厚,地下水位低,为芦柑的栽培创造了绝佳的自然生长环境,因此,永春县作为中国芦柑产区之一具有十分突出的自然优势。

永春芦柑

历史人文

永春芦柑栽培时间短,发展速度快。查考史书,永春县没有柑桔栽培记载。明清县志仅记有与柑桔同科的果树如风柑、佛手柑、橙等。1932年,漳州有一批柑桔苗木进入永春栽种,但成活率很低。直到1953年,印尼老华侨尤扬祖先生回到永春县达埔乡老家,不久在达埔猛虎山独资开辟柑园,引种芦柑名种,办起了华侨垦植场,成为芦柑上山的倡导者。

1958年,永春县柑桔面积发展到476亩,但产量只有300担(15吨)。1955年至1977年是永春芦柑的扩种阶段。

1977年,已种植0.84万亩,产量达79120担(3956吨),永春县柑桔面积、产量跃居福建省第一位。至1990年,永春县芦柑种植面积达9.7万亩,占柑桔总面积的98%,产量约3.83万吨,占柑桔总产量的90%。每年10-12月,是永春芦柑7万亩,占栽培总数的70%。

2005年永春县种植柑桔10万多亩,年社会产量100万担,面积、产量已经连续15年居福建省第一位,被誉为“柑桔之乡”,其中芦柑占永春柑桔产量80%以上。

永春芦柑

地理标志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了对永春芦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批准自2005年11月29日起对永春芦柑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2005年第165号)。

地域保护范围

永春芦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将永春县列为永春芦柑原产地域的请示》(永政文[2005]5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永春县所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选择海拔600米以下,年平均气温18℃至21℃,≥10℃年积温6000℃至7350℃区域种植。土壤质地良好,疏松肥沃,土层深度≥80cm,地下水位80cm以下,有机质含量≥1.5%。

(二)栽培管理。

1、种苗:从纯正优良芦柑选取接穗,选用适宜砧木,嫁接繁殖,培育优良苗木。

2、栽植方式和种植密度:坡地果园应砌铸水平梯田;永久性植株密度每亩50株左右。

3、土壤管理:在深耕改土的基础上,施行自然草生栽培,每年或隔年对表层土进行周期性中耕。

4、施肥管理:施用有机肥料,配合施用化肥。

(三)采收贮藏。

果实九成熟后采收。薄膜单果包常温贮藏,贮藏期限4个月以内。

(四)质量特色。

1、感官要求:果形扁圆或高扁圆型,果形指数0.70至0.85,果实横径6cm至9cm;果皮橙黄色至深橙色;果皮与果肉结合较紧密,易于剥皮。果肉质地脆嫩,汁多化渣,甜酸适度,风味浓郁。

2、理化要求:可溶性固形物≥10.5%,总酸≤1.0%,可食率≥65%。

3、芦柑果实理化指标要求:可容性固形物≥10.5%,总酸≤1.0%,可食率≥65%。成熟采收期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果实耐于贮藏,应用塑料薄膜单果包常温贮藏,贮藏期可3~4个月。

专用标志使用

永春芦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永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永春芦柑
永春芦柑
永春芦柑

产品荣誉

1989年,农业部优质农产品。

1994年,福建省首届优质柑桔评比金奖。

1995年,第二届中国农业博览会金奖。

1997年,福建省第二届优质柑桔评比金奖。

1997年,农业部有关部门命名为“中国芦柑之乡”。

1997年,第三届中国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

1999年,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

1999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

2019年11月18日,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