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醇酒
江口醇酒,四川省平昌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0年9月30日,《关于批准对江口醇酒、青川天麻、米城大米、富顺香辣酱、炉霍雪域俄色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12号)批准)
产地范围
江口醇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平昌县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江口醇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平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江口醇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 高粱:采用平昌县现辖行政区域生产的优质糯高粱。
2. 小麦:采用平昌县现辖行政区域生产的优质小麦。
3. 酿造用水: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平昌县山泉水。
(二)制曲工艺。
酿造使用中高温大曲作为糖化发酵剂。以小麦为原料,辅以大巴山特有的二十余种中草药制成中高温曲,糖化力450以上。成品曲入库贮存3个月以上方可投入使用。
(三)酿酒工艺。
1. 以优质糯高粱为原料,按续糟发酵,混蒸混烧法生产操作。
2. 配料:高粱粉、粗糠壳、大曲、山泉水。粮醅比1:4至1:5(醅)。
3. 酿造工艺流程:
原料 → 破碎 → 拌料上甑 → 蒸馏 → 摊凉添曲→
↑ ↓
→ 入窖发酵→出窖 分级贮存→勾调→成型
4. 技术要点:
(1)入窖温度:春秋季20℃至22℃,冬季17℃至20℃,夏季22℃至26℃。
(2)入窖淀粉:春秋季17%至20%,冬季18%至21%,夏季15%至18%。
(3)入窖酸度:春秋季1.8至2.2,冬季1.5至2.0,夏季2.0至2.4。
(4)入窖水份:春秋季54%至56%,冬季53%至55%,夏季57%至59%。
(5)合理配料,低温入窖,定期蒸烧。
(6)操作原则要稳、准、快、细、净,装锅要求探气上甑,轻撒匀铺。
(7)蒸料要求熟而不粘,内无生心。
(8)蒸馏要求,缓火蒸馏,大气蒸粮,接酒要求掐头去尾,平均不低于62度。
(9)发酵要求:百年老窖池,发酵期70至80天。
(10)贮存要求:用富含多种矿质离子黄粘土烧制的百年土陶缸贮存。贮存期5年以上。入库原酒62度至75度。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1)色:无色透明,10℃以下允许出现失光或浑浊现象。
(2)香:窖香浓郁,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3)味:醇厚,绵甜,净爽,协调。格:绵柔,淡雅。
2. 理化指标:
52度
酒精度%vol 52±1
总酸(以乙酸计)g/L 0.50-1.7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g/L ≥2.50
己酸乙酯g/L 1.50-3.50
固形物g/L ≤0.40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