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秦汉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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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秦汉墓,战国末至西汉文、景时期的一批木椁墓。位于湖北省江陵县凤凰山。1973~1975年湖北省博物馆等单位先后发掘数十座,墓主中有许多是中、下级官吏。这批墓葬,对于研究当时长江中游地区的社会关系、赋税徭役制度、手工业生产和尸体保存技术等,具有很重要的价值。   

凤凰山在楚国郢都“纪南城”内东南隅,公元前278年秦国白起拔郢后成为墓地,故随葬品以秦文化因素为主,但棺椁及葬式仍继承楚国传统。墓均为竖穴土坑木椁墓,夫妇皆并穴合葬,每墓只葬1人。其形制可分为两类:小型的木椁只有头箱和棺箱,椁为单层;中型的还有左边箱,木棺或为双层。各箱间的隔板上往往做出门户,头箱象征后室,边箱象征东房。由于墓内填充能起密封作用的青膏泥,因而棺、漆木器、丝麻织品、竹简等往往保存完好;葬于汉文帝十三年(前167)的凤凰山168号汉墓中,甚至保存了一具基本完好的、死亡年龄约55岁的软体男尸。   

江陵秦汉墓可分为战国末至秦代和汉初至文景时两期。战国末至秦代的陶器,基本组合为圜底罐、盂、甑、亞字形壶、瓮等。汉初增加了仓、灶。文景时期的中型墓,出有大量成都市府制造的盒、奁、壶、押(扁壶)、樽、卮、耳杯、盘等漆器。凤凰山8号汉墓出土的一件漆龟盾,正背两面以朱漆绘神人、神兽和人物,是西汉漆器中少见的艺术佳作。还出有农业劳作、车船运送、家内侍役和武卫等男女木俑。据墓内遣册,男女木桶是奴婢的象征。在这批墓中,出土了一批珍贵的文字资料。从10号和168号墓内的竹牍可知,这些中型墓主的身份大体为九级爵的“五大夫”。秦和汉初的“五大夫”本是六百石以上官吏的官爵,但10号墓主仅是百石以下的江陵县西乡有秩或啬夫,说明其爵级是文帝实行卖爵制度后买来的。在10号墓中,还葬有墓主生前管理过的西乡诸里“算赋簿”、“刍藁簿”、“田租簿”、“贷种簿”、“徭役簿”等竹简。在 168号墓中还发现了一根记有名称用途的“称钱衡”天平衡杆和一枚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