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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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福学派(Frankfurt school),当代西方的社会哲学流派。以批判的社会理论著称。由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的领导成员在20世纪30~40年代初发展起来,社会政治观点集中反映在M.霍克海默、T.W.阿多诺、H.马尔库塞、J.哈贝马斯等人的著作中。

形成和发展

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创建于1923年,霍克海默1930~1958年任所长,并于1932年创办《社会研究杂志》(1932~1941)。除上述几名代表人物外,较有影响的还有:E.弗罗姆、W.本亚明、F.波洛克、A.施密特、O.内格特等人。法兰克福学派的思想发展与社会研究所的成长历程具有密切联系,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30年代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为创立和形成“批判理论”阶段;战后至60年代末,过渡到“否定的辩证法”阶段;1969年以后,研究所逐渐解体,批判理论的主旨仍以不同的形式保持在新一代理论家的著述中,其中最有影响的是哈贝马斯。

批判理论与社会学

在西方社会科学界,法兰克福学派被视为“新马克思主义”的典型,并以从理论上和方法论上反实证主义而著称。它继承了青年黑格尔派M.施蒂纳等人的传统,受A.叔本华、F.尼采和W.狄尔泰的非理性思想影响,并受新康德主义、M.韦伯的“文化批判”和社会学的启迪,借用K.马克思早期著作中的异化概念和卢卡奇的“物化”思想,提出和建构了一套独特的批判理论,旨在对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进行“彻底批判”。在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家们看来,批判理论超越一切哲学之上,并与每一种哲学对立;这种批判否定一切事物,同时又把关于一切事物的真理包含在自身之中。法兰克福学派作为一种社会理论观点的批判理论,本身就是“工业社会”理论的一种特殊形式,包含着一个现代人如何看待这个社会以及如何行动的具体纲领。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一般批判,批判理论涉及意识形态的起源、形成和社会功能等诸多知识社会学问题,它本身又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知识社会学体系,并对当代有影响的知识社会学家K.曼海姆的观点产生了影响。作为一种社会认识方法论,批判理论继承了德国人文科学的精神传统,从创立之日起,就把批判的矛头指向社会学中占主导地位的实证主义方法论。批判理论在诘难社会学将事实与价值分离即“价值中立”时,把反对实证主义发展到断言现代科学技术是一切剥削、压迫和奴役的最深刻根源,把反对自由主义推进到左派激进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立场,充分表现了法兰克福学派的价值取向。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中期,阿多诺和哈贝马斯积极参与了德国社会学界关于实证主义的论战。他们就晚期资本主义的前景、社会学的价值前提以及社会科学的一般方法论即社会科学的逻辑问题,与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家K.R.波普尔和结构功能主义者T.帕森斯等人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激烈论辩。双方的观点可视为社会学中实证主义–反实证主义两种传统的概括总结,影响远远超出了德国一国和社会学一门学科和范围。

理论的演变与学派的解体

20世纪60年代末,作为法兰克福学派后期领导人的哈贝马斯在政治上从学派原来的激进立场上后退,开始承认资本主义的现状,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变得尖锐起来。同时,他在学术上也开始怀疑早期“批判理论”在70年代的有效性,并试图在批判理论与实证科学之间架设沟通的桥梁。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与霍克海默及阿多诺时期相比已大为改观,它已包含有实证科学的概念和因素,近似于一种实用–心理分析的知识社会学,又接近于一种解释学的“沟通行动理论”。尽管学派中还有一些重要人物恪守原先的立场、观点,但作为最后一位有重大影响的理论家的哈贝马斯,在学术观点和政治立场上的后退,已标志着统一的法兰克福学派的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