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室墓文化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洞室墓文化的陶器、金属器、饰物及石范等

洞室墓文化(Catacombs Culture),东欧南部草原地带青铜时代早期文化。分布于伏尔加河下游和第聂伯河以东的黑海北岸。年代约当公元前第2千年初至下半叶前段,晚于竖穴墓文化,末期被木椁墓文化所取代。20世纪初由B.A.戈罗佐夫发现,最初称为洞室墓期,作为东欧南部青铜文化的第二期。其本身可分为3期,大约各占250年。   

该文化的遗址多分布在河流沿岸,个别遗址中见有长方形抹泥夯土居住面及残存角柱,推测当时有地上木房。墓葬有冢,且常利用竖穴墓文化的旧冢。洞室开在竖穴穴壁下部,用木料或石块封口,与之相对的穴壁作成斜坡或台阶。死者葬于洞室中,以赭红土染色,侧身屈肢,脸朝洞口。通常一冢之中主葬一男子,并有一、二个女子与之合葬,其余死者系后来陆续埋入的,当属父权制家庭的合葬墓。有的女子头部留有击毙痕迹,应是男子的殉葬者。推测当时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随葬品多寡不等,一般包括陶器、石器、铜器和祭肉。   

居民属欧罗巴人种短颅和中颅类型,主要经营畜牧和农业,辅以渔猎,见有绵羊、山羊、牛、马等家畜的遗骨以及黍粒、大麦粒、鱼骨、网坠、兽骨和弓箭。   

石器有压制的刀、镰刃、斧、锛、矛、镞及磨制的穿孔斧、锤、杵、磨盘等。骨角器有锄、兽牙串成的项饰、骨环、杉针纹或折线纹的双头别针和衣扣等。青铜器有矛、刀、锛、斧、凿、匕首、锥、饰牌、别针等。铜料和一部分铜器来自北高加索,本地也从事铸造,发现有石制合范。也有人认为中期已开始利用本地的铜矿砂进行冶炼。陶器内外以齿形器修平,器形有大口、有领、鼓腹的深腹罐和芜菁形罐,还有四联足的钵。纹饰主要为划纹、篦纹或绳纹组成的各种几何形纹,还有卷筒织物押捺纹、指甲纹和附加堆纹。   

该文化有6个地方类型,也有人把它们视为属于同一文化群的各个独立的文化。文化起源问题尚未解决,目前以起源于竖穴墓文化的意见比较有力。该文化与迈科普文化及其后的北高加索文化等有密切联系,并且经由高加索输入伊朗的宝石和埃及的玻璃珠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