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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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污染(marine pollution),有害物质进入海洋环境而造成的污染。可损害生物资源,危害人类健康,妨碍捕鱼和人类在海上的其他活动,损坏海水质量和环境质量等。

  海洋污染物依其来源、性质和毒性,可分为以下几类:①石油及其产品。②金属和酸、碱。包括铬、锰、铁、铜、锌、银、镉、锑、汞、铅等金属,磷、砷等非金属,以及酸和碱等。它们直接危害海洋生物的生存和影响其利用价值。③农药。主要由径流带入海洋。对海洋生物有危害。④放射性物质。主要来自核爆炸、核工业或核舰艇的排污。⑤有机废液和生活污水。由径流带入海洋。极严重的可形成赤潮。⑥热污染和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冷却水和工程残土、垃圾及疏浚泥等。前者入海后能提高局部海区的水温,使溶解氧的含量降低,影响生物的新陈代谢,甚至使生物群落发生改变;后者可破坏海滨环境和海洋生物的栖息环境。

  海洋污染监测包括水质监测、底质监测、大气监测和生物监测等。都可分为沿岸近海监测和远洋监测。前者因海域污染较重且复杂多变,设立的监测站密,各站项目齐全且每月至少监测一次;后者主要测定那些扩散范围广和因海上倾废和因事故泄入海洋的污染物质,通常设站较稀,监测次数较少。此外,还有利用生物个体、种群或群落对污染物的反应以判断海洋环境污染情况的。

  防止海洋污染的措施主要有:海洋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立足于对污染源的治理;对海洋环境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健全环境保护法制,加强监测监视和管理;建立海上消除污染的组织;宣传教育;加强国际合作,共同保护海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