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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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务监督(harbour supervision),负责管理港务的行政部门。港务监督的主要工作是维持港内秩序,监督船舶在水域范围内的航行与靠泊;监督航道尺度和航标的正常化,发布航行通告,参与审批岸线的占用和水上、水下工程建设;掌握船舶登记,颁发船舶国籍证书,核定船名和决定船舶的船籍港;对船员进行技术考核,签发船员职务证书;审批船舶进出港口或水域的申请;监督检查船舶证书的有效性和是否配备胜任本职的船员;检查船舶防污染、排污情况,查验和签发相关的证书及对海损事故进行调查,参与调解海事引起的争议等。世界各国港务监督的具体工作内容虽有差别,但大体都含以上内容。中国港务监督工作还包括提供引航员对辖区内航行的船舶进行引航,对外国籍船舶实行强制引航,以及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组织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