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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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子连名制汉语拼音:Fu zi lian ming zhi;英语:system of son followed his father's name),父系制时代父名与子名相连的命名制度。这种制度产生于母系氏族解体、父亲氏族确立之后。产生的直接原因,一是在母系转入父系以后,世系由按母系计算改为按父系计算,在此情况下,采用父子连名方式,才可以确保父系血统按直系血亲承递,并可区分出直系血亲与非直系的远亲;二是私有财产出现后,男子为使父系直系亲属特别是直系子孙享有财产继承权,父子连名制也就随之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许多地区曾保留此习俗。父子连名制既保存在早已进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民族中,也保存在某些私有制还未完全确立,阶级分化尚不十分明显的民族里。有的民族实行父子连名的历史长达五、六十代,有的只连二、三代。哈尼族基诺族景颇族广西大瑶山的瑶族,还有父女连名的习俗。

  父子连名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①正推顺连法父子连名,即父名在前,子名在后,以父名最末的一个或二个音节冠于子名之前;子名的最末一个或二个音节又冠于孙名之前,如此世代相连,犹如链条一环扣一环。②逆推反连法父子连名,即子名在前,父名在后,亦以父名的一个或二个音节置于子名之后。采用这种方式连名的有佤族、贵州台江的苗族和新疆的维吾尔、哈萨克等族。③冠姓连名法父子连名,即在名字之前或名字之后加上姓氏。在三种连名方式中,采用正推顺连的民族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