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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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酒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7年8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玉泉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7年第124号批准)

产地范围

玉泉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玉泉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请示》(哈阿政呈[2007]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现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辅料要求。

1. 酿酒用水:水取自保护区范围内的玉泉泉水,水质必须符合GB 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规定。

2. 高粱:产于松花江畔,品质符合GB8231《优质高粱》标准。

3. 小麦:产于松嫩平原,品质符合GB1351《小麦》标准。

4. 稻皮辅料:产于松花江畔,要求稻壳新鲜,无霉烂、干燥、无污染、颜色呈金黄色。

5. 大曲:中高温曲。

(二)生产工艺。

要求浓、酱分型发酵、分型陈贮。

1. 浓香工艺:采用优质人工泥窖,以高粱为原料,小麦踩制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续楂混蒸60天发酵。半成品酒陈酿1年以上作为浓香基酒。并需要符合表1规定。

表1 浓香型半成品酒理化指标 (表略)

2.酱香工艺:水泥窖,整粮一次投料。大曲酱香六轮发酵,七次摘酒。要求高温润料、高温曲、高温堆积、高温摘酒,整粮多轮次30天发酵,前三轮用曲量平均占原料的18%至20%,后三轮采用高中温曲,半成品分轮次陈贮三年作为酱香基酒,并需要符合表2规定。

表2 酱香型半成品酒理化指标 (表略)

(三)质量特色。

1. 感官要求:玉泉酒为浓酱兼香型白酒。闻香以浓香为主,浓酱协调,落口酱香明显;入口绵甜甘爽,口味柔顺,细腻。

表3 玉泉酒 感官要求 (表略)

2. 理化指标:

表4 玉泉酒理化指标 (表略)

3. 卫生要求:

表5 玉泉酒卫生要求

甲醇,g/L ≤ 0.4

杂醇油,g/L ≤ 2.0

铅,mg/L ≤ 1.0

锰mg/L ≤ 2.0

注1:以上系指60度蒸馏酒标准,高于或低于60度时,按60度折算。

专用标志使用

玉泉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