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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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拼音bǎi gōng),(英语:Baigong),中国古代主管营建制造的工官名称,以后沿用为各种手工业者和手工业行业的总称。

  《考工记·总序》:“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郑玄注:“百工,司空事官之属……司空掌营城郭、建都邑、立社稷宗庙、造宫室车服器械。”西周铜器令彝、伊簋铭文及《尚书·康诰》都有百工一词,意指从事各种手工业的工奴,有的兼指管理工奴的工官。春秋战国时,工商食官的格局已渐打破,出现了私人手工业者,故《论语·子张》中有“百工居肆,以成其事”,表明百工已成手工业者的通称。

历史发展

  西汉时官办作坊中的劳动者主要是奴隶和刑徒。东汉末年大乱之后,各作坊被严重破坏,原匠户多半逃亡,劳动力缺乏。各国政府遂建立作场,加强对工匠的控制,使之固着在其专业上,这些匠户即被称为百工。

  百工有家庭和独立的户籍,地位高于奴隶,但是低于一般平民而与士卒相等。他们不能自由被人雇用,也不能自由出售产品。其身份是世袭的。南北朝时,百工以伎作户的名称继续为官府作坊所控制。

  南北朝中期开始,百工制度逐步为番役制度所代替。按照北周的规定,工匠除每年两个月为官府作坊劳动(称“上番”)外,其余时间可以自由支配。隋唐时期,已经允许工匠纳资代役。之后,百工逐渐摆脱半奴隶的身份,成为基本具有完全市民权的和雇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