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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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rganization for the Prohibition of Chemical Weapons-OPCW)

  【成立日期】根据1997年生效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下称《公约》),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于1997年5月23日成立。

  【宗旨】《公约》包括序言、24条正文和3个附件。《公约》的宗旨和目标是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所有化学武器,并为此规定了严格的核查机制;促进化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是监督《公约》实施的机构,以确保《公约》的各项条款得到有效执行,并为缔约国提供进行协商与合作的论坛。

  【成员】截至2018年12月,共有成员国193个。

  【主要负责人】第1任总干事何塞·布斯塔尼(Jose M. Bustani,巴西人),任期1997年5月至2002年4月。第2任总干事罗赫略·菲尔特(Rogelio Pfirter,阿根廷人),任期2002年7月至2010年7月。第3任总干事阿赫迈特·尤祖姆居(Ahmet Üzümücü,土耳其人),任期2010年7月至2018年7月。现任总干事费尔南多·阿里亚斯(Fernando Arias Gonzalez,西班牙人)于2018年7月上任。

  【总部】荷兰海牙

  【组织机构】(1)缔约国大会:由全体成员国组成。每年召开1次例会,可审议《公约》范围内任何问题并做出决定。(2)执行理事会:由41个成员组成,是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执行机构,向大会负责。执理会成员由大会选出,任期2年。(3)技术秘书处:协助大会和执行理事会行使其职能,包括执行《公约》的核查条款。技术秘书处由总干事领导,下设会务司、核查司、视察局、国际合作司、外联司、法律事务办公室、行政司、战略和政策办公室、内部监察办公室等。此外,还有科学咨询委员会、保密委员会等附属机构。

  【主要活动】截至2018年11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进行了6970次视察。2018年,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召开了第四届审议大会、第23届缔约国大会和第87—89届执行理事会,讨论了化武使用追责、化学武器销毁、化工国际合作、促进国家履约措施及大量履约相关问题。

  【同中国的关系】1993年1月13日,中国签署《公约》。1996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公约》。1997年4月25日,中国交存了批准书,成为《公约》的原始缔约国。中国自1997年5月当选为执行理事会成员以来,一直连选连任。中国在海牙设有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团,代表由中国驻荷兰大使兼任。2018年9月,中国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在华联合举办化武防护与援助高级培训班。截至2018年底,中国已顺利接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531次视察。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