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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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宗祥(1879—1962),字仲和,吴兴(今浙江湖州)荻港人。早年中秀才,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留学日本,相继在第一高等学校、东京帝国大学法科肄业,后获明治大学法学士学位。二十九年回国,在北京京师大学堂任教,清廷赐进士出身。曾任法律馆纂修官、工商部候补主事、民政部财例局提调、宪政编查馆编制局副局长等职,为清政府编纂商法。

  宣统元年(1909)任北京内城巡警厅丞,曾参与审理谋刺摄政王载沣未遂案。宣统二年任法律编纂局编修、内阁法制院副使。宣统三年武昌起义后,清政府起用袁世凯为内阁总理,他受袁世凯派遣随唐绍仪往上海,参加南北议和谈判。袁世凯窃取临时大总统职位后,任宗祥为总统府秘书、法制局局长,后任大理院院长、司法总长等职。

  民国5年(1916),出任驻日特命全权公使,在段祺瑞的指示下,与日本政府秘密谈判,出卖国家的领土与主权。7年,与日本正式订立《中闩陆军共同防敌协定》和《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协定》,使日本帝国主义的军队得以“共同防敌”为名,控制我国东北和蒙古的广大地区。同年秋,在北洋政府总统徐世昌和国务总理段祺瑞的指使下,—天内向日本签押了3笔共计6000万日元借款,把我国的铁路、矿产及其他权益出卖给日本。对日本政府向我国提出的让日军继续占领济南和青岛、控制山东的无理要求,也由北洋政府授权,他在9月24日的复照上表示“欣然同意”。8年初,他代表北洋政府参加巴黎和会,在讨论处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时,中国代表在全国人民的压力下,坚决要求归还我国,而日本竟以中日两国早有换文为借口,坚持要夺走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当巴黎和会决定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归日本所有的消息传到我国时,激起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怒。4月中旬,他从日本回国时,中国留学生数百人赶到车站,怒斥其卖国行径。5月4日,北京学生3000多人,举行示威游行,高呼“外争国权、内除国贼”等口号,要求惩办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形成著名的“五四”爱国运动。在全国人民的斗争下,北洋政府于6月10日将曹、章、陆三人免职。湖州各界人民于6月召开大会,宣布开除章宗祥的乡籍,宣告出族,并议决查封其家产,做地方经费使用。9年,他又出任中日合办的中华汇业银行总经理。14年,任北京通商银行总经理。17年以后,长住青岛。31年3月,汉奸王揖唐通过曹汝霖的关系,邀章到北平,出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不久,又任日本侵略者控制下的电力公司董事长。

  日本投降后,迁居上海。1962年10月1日在上海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