筝
筝,中国拨奏弦鸣乐器。春秋战国时期已流行于今陕西,史称秦筝。筝外形扁长方形,主要取材于梧桐木。琴面张弦,每条弦下设筝柱,可移动以调节音高和转调。最初为5弦,经过9弦的过渡,战国末期发展为12弦。唐以后为13弦,明、清以后15、16弦,20世纪60年代逐渐增至18弦、21弦、25弦,并改传统丝弦为钢丝弦或尼龙缠弦。以后又试制出有变音装置的快速转调筝和以十二平均律(见新法密律新法密律)定弦的蝶式筝。
传统筝以五声音阶定弦,音域为:13弦筝G~c2,16弦筝A~a2,18弦筝A~d3,21弦筝D~d3 ,25弦筝G~e3 。今常用21弦筝。
筝的拨奏在民间广大地区的流传中,融合地方民间音乐,形成有不同音乐风格和演奏技法的地方流派。近代以河南、山东、潮州、客家、浙江等流派较有名。河南筝曲分小曲和板头曲两部分,代表曲目有《天下大同》、《闺怨》、《新开板》等;山东筝曲源于山东琴曲、山东琴书的唱腔曲牌及民间小调,代表曲目有《汉宫秋月》、《鸿雁传书》、《凤翔歌》等;潮州筝曲分套曲和小曲两大类,代表曲目有《寒鸦戏水》 、《粉红莲》 、《昭君怨》等;客家筝曲分大调、串调、小调3类,代表曲目有《出水莲》、《崖山哀》、《薰风曲》等;浙江筝曲以民间乐曲和小调为主要内容,代表曲目有《云庆》、《高山流水》、《海青拿天鹅》等。
筝(箏) zhēnɡ
- <本义> 拨弦乐器。形似瑟。木制长形。古代十三或十六根弦,现为二十五根弦。战国时已流行于秦地,故又称“秦筝”。
《康熙字典》释义
【未集上】【竹字部】
【廣韻】側莖切【集韻】【韻會】甾莖切。【正韻】甾耕切,𠀤音爭。【說文】鼓絃竹身樂也。【通典】箏,秦聲也。【急就篇註】箏,瑟類,本十二絃,今則十三。【風俗通】箏,蒙恬所造。【集韻】秦俗薄惡,有父子爭瑟者,各入其半,當時名爲箏。【釋名】箏,施絃高急,箏箏然也。【傅元·箏賦序】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準六合,柱擬十二月,設之則四象在,鼓之則五音發。【史記·樂書】唐有軋箏。【註】以片竹潤其端,而軋之有聲。 又簷前鐵馬曰風箏。風動成音,自諧宮商。【元稹·連昌宮辭】鳥啄風箏碎珠玉。 又草名。【爾雅·釋草】傅,橫木。【註】一名結縷,俗謂之鼓箏草。
《说文解字》释义
【卷五】【竹部】 编号:2983 箏,[側莖切 ],鼓弦竹身樂也。从竹爭聲。
首字为“筝”的词语
筝阮 筝妓 筝柱 筝语 筝人 筝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