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教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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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教廷汉语拼音LuómǎJiàotíng;英语:Curia Romana),协助教皇处理政教事务、管理普世天主教会的机构,梵蒂冈城国的政府。简称教廷。罗马教廷从古代罗马主教府发展而来,最初无固定机构。1588年教皇西克斯图五世设立教廷各部门,罗马教廷始告形成。其后教廷体制几经变化。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对罗马教廷体制实行了重大改革。罗马教廷的首脑为教皇,枢机团成员有选举或被选举为教皇的权利,分枢机主教、枢机神父、枢机执事三级,因皆穿红衣,在中国通称红衣主教。狭义的教廷仅指天主教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各圣部、各法庭、教廷各秘书处,办事局和理事会以及一些常设委员会,均由教皇授权进行工作。教廷各圣部计有信理部、主教部、圣事礼仪部、神职部、修会及在俗团体部、万民福音传播部、列品部、天主教修院及大学教育部、东仪教会部;教廷各法庭计有宗座特赦法庭、高级法庭、最高法庭等。罗马教廷在一些国家派有外交代表,分为大使和公使,另在一些国家派有教皇私人代表,在一些国际组织中派有代表或常驻观察员。罗马教廷出版官报《宗座官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