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山花儿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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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山花儿会
项目序号:51
项目编号:Ⅱ-20
公布时间:2006(第一批)
类别:传统音乐
所属地区:青海省
类型:新增项目
申报地区或单位: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保护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文化馆
申报地区或单位: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花儿是广泛流传于甘、青、宁及新疆四省区的回、汉、土、东乡、保安、撒拉、藏、裕固等8个民族,并一律使用当地汉语方言,只能在村寨以外歌唱的山歌品种,通称“野曲”(与“家曲”即“宴席曲”相对),又称“少年”。其传唱分日常生产、生活与“花儿会”两种主要场合。“花儿会”是一种大型民间歌会,又称“唱山”。

老爷山花儿会是每年农历六月初六在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的老爷山举行的大型民歌演唱活动,它产生于明代,经过几百年的发展,伴随着“朝山浪会”活动,从以娱神为主逐步演变为以娱人为主的大型民间岁时民俗活动。

老爷山花儿会演唱形式有两种。一是群众性自发演唱,农历“六月六”在老爷山的密林花丛中,或数十人或几百人自由唱和,情景交融;二是1949年以后兴起的有组织演唱,有固定的演唱场所和舞台,歌手经过层层选拔,在舞台上赛歌竞技。老爷山花儿会以演唱“河湟花儿”为主。演唱者有汉、回、土、藏等民族的歌手,他们共同用汉语演唱花儿。这是老爷山“花儿”和“花儿会”不同于其他民歌和歌会的显著特点。

老爷山花儿内容主要以歌咏爱情生活为主,也涉及宗教、民俗、生产劳动、历史故事、新人新事等类型。其唱词以七字(一三句)与八字句(二四句)相间的四句体为主,特别规定二四句句尾必须是“双字”词,另外一、三句和二、四句分别押韵,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唱词格律,在全国汉族民歌中也属特例。河湟花儿的语言生动、形象、优美、明快,多用赋、比、兴等修辞手法,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大通老爷山花儿有《大通令》、《东峡令》、《老爷山令》等代表性曲目。这些曲调韵律独特,优美抒情、高亢嘹亮、婉转悠扬,深受大通各族人民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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