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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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作制度(cropping system and soil management),一个地区或生产单位的作物种植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土地保护培养制度的总体。又称农作制度。

种植制度是耕作制度的主体,它决定一个地区或生产单位的作物构成、配置、熟制和种植方式等。与作物种植制度相适应的土地保护培养制度是耕作制度的基础,包括土地保护、农田整治、土壤培肥、水分调控、土壤耕作等一系列措施。种植制度侧重于土地等资源的合理利用方面,而土地保护培养制度则侧重于土地等资源的保护和土壤肥力的培养与更新。用地与养地是否协调是耕作制度研究的基本内容。

耕作制度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工具、生产条件与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人类对农产品需要的变化而不断演进的。按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和养地方式可分为下列几种类型:

①撂荒制。最古老和原始的耕作制。即在人类农耕初期实行的刀耕火种、粗放经营。先用火烧毁成片树木或野草后,用木棒、石器等简单工具掘松土壤,播种作物。三五年后土壤变瘠、杂草滋生、产量降低,就迁地种植,而将原有土地抛弃,长期撂荒,待土壤肥力自然恢复后再行种植。这种撂荒制现仍分布于世界上经济比较落后、人烟稀少的地区。

②休闲耕作制。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撂荒年限逐渐缩短到只有1~2年的基础上产生的。在实行这种耕作制的地方,总耕地面积中的1/3~1/2种植农作物,其他部分则实行休闲,恢复地力主要靠自然过程,但已开始辅以人工养地措施。西欧在中世纪实行一区休闲、两区分种春季作物或冬季作物的三圃制,是典型的休闲耕作制。现主要分布于世界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如热带非洲、北美大平原北部、俄罗斯草原地带、澳大利亚北部等。

③连年耕作制。特点是休闲地已减少到只占总耕地的1/3以下,养地主要依靠人工措施,如施用有机肥、化肥或用生物方法养地等。是世界上最普遍的耕作制类型,亚洲、欧洲、北美洲均以此为主。

④集约耕作制。是在连年耕作制基础上产生的,特点是在单位面积土地上密集地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工业装备,以便以较多的物质能量投入,获取较多的农产品产出。集约耕作制也包括轮作与连作,但连作比重已比连年耕作制大大增加。现一年一熟地区的集约耕作制主要分布于美国的玉米带和西北欧的草田轮作、中欧的中耕作物轮作、俄罗斯中亚细亚的一熟连作棉田等地区。一年多熟制则是集约耕作制的高级类型,包括一年两熟、三熟,以及充分利用土地的间作、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