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家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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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家宣言(Declaration by United Nations),1942年1月美、英、苏、中等26国签署的反对德意日三国同盟及其附从者的联合宣言。

1941年12月,美国对日宣战。英国首相W.丘吉尔立即率领军政要员访问华盛顿,与F.D.罗斯福等美国政府高官商讨对付德、意、日的整个战略和作战计划。会议期间,美国建议由所有对轴心国作战的同盟国国家签署一个共同宣言,即《联合国家宣言》。美国提出的宣言草案经与英国和苏联政府磋商并加以修改后,用急电发给各同盟国政府。12月27日,罗斯福和丘吉尔分批会见了各同盟国驻华盛顿大使,告知他们关于这个宣言的内容。

1942年1月1日,26个国家的《联合国家宣言》开始签字。美、英、苏、中4国代表罗斯福、丘吉尔、M.李维诺夫、宋子文(新任外长)先在白宫罗斯福的书屋里签了字。1月2日宣言放到国务院,其余22国大使按英文字母顺序依次签了字。这22国是: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哥斯达黎加、古巴、捷克斯洛伐克、多米尼加共和国、萨尔瓦多、希腊、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印度、卢森堡、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挪威、巴拿马、波兰、南非联邦、南斯拉夫。

宣言称:本宣言签字国政府对于1941年8月14日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首相所作联合宣言称为《大西洋宪章》内所载宗旨与原则的共同立案业已表示赞同,深信完全战胜它们的敌国对于保卫生命、自由、独立和宗教自由并对于保全其本国和其他各国的人权和正义非常重要,同时,它们现在正对力图征服世界的野蛮和残暴的力量从事共同的斗争。宣言宣告:每一政府各自保证对与各自政府作战的三国同盟成员国及其附从者使用其全部资源,不论军事的或经济的。每一政府各自保证与本宣言签字国合作,并不与敌人缔结单独停战协定或和约。现在或可能将在战胜希特勒主义的斗争中给予物质上援助和贡献的其他国家得加入上述宣言。

《联合国家宣言》的签订标志着反法西斯同盟的正式建立和加强,同时也为联合国组织的建立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