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史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艺术史(artistic history),艺术发展过程由具体的艺术活动,如艺术家的创作、作品的流传、欣赏者的鉴赏等构成;又指以艺术发展的客观过程为基础撰写的艺术史,以文本形式出现。内容包括艺术的产生、种类、创作方法、形式、风格,各个历史时期艺术发展的风貌,艺术思潮和艺术流派的产生和流变,艺术家及其作品的评介,对这些内容的历史,辩证的分析和评价等。艺术史的撰写有分类合编体、艺术家纪传体、作品评论体、史话体、编年体、表解体、目录体,以及按艺术批评模式,如进化史模式、精神史模式、接受史模式、形式主义模式、结构主义模式等文体形式。

艺术史的存在具有两重性。首先,艺术史存在于过去的时空之中,也就是它的客观的、原初的存在,尽管它已消失在历史的日益增厚的层累之中,但在书籍、文物、人类的生活与思维方式以及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中仍然留存着过去的足迹。其次,真实的艺术史依赖于艺术史家们对这些存留物的理解来复现。

描述和评价历史的依据是史实。描述和评价艺术史的依据主要是历史上留传下来的艺术品。历代艺术理论家、评论家、鉴赏家、艺术家的论著等,也是研究艺术史的重要资料。较之一般的历史,艺术史的描述与评价具有更多的主体个性色彩。对历史的描述与评价,不是完全被动地记录,而是有着主体参与因素。任何用语言重新描述的历史,都不再是纯客观的历史,必然打下主体个性的烙印,艺术史尤其如此。在可供主体阐释的各种对象中,艺术是具有最大阐释自由度的对象,它给主体提供了最大的补充和思考的空间。艺术史研究的是特定时代的艺术情感内容、审美意境和风格等,为研究者提供了发挥学术个性的广阔天地。

艺术史研究的对象是历史文化,但艺术史研究的性质属于当代文化范畴,它是当代人用当代的文化眼光去对艺术的历史进行阐释,是用当代人理解的历史观、审美观、艺术观去审视历史上的艺术对象。因而具有当代性。

艺术史对当代艺术创作、欣赏、研究具有很大的影响、借鉴意义。几乎所有艺术家都受到历史上某些艺术大师的杰作和风格的影响;艺术史的学习,艺术史名作的欣赏,对提高审美鉴赏能力大有裨益;艺术史上的经验、教训,成为当代艺术发展的重要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