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瓜和尚画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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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瓜和尚画语录》,画论著作。亦称《石涛画语录》《画语录》清代石涛撰。成书时间约1700年。此书另一版本《画谱》,据石涛手写本刻印,前有康熙四十九年胡琪序,与他本字句略有不同。

  《苦瓜和尚画语录》共分十八章。即:一画章、了法章、变法章、尊受章、笔墨章、运腕章、纲缊章、山川章、皴法章、境界章、蹊径章、林木章、海涛章、四时章、远尘章、脱俗章、兼字章、资任章。

  在“一画”论的基础上,《苦瓜和尚画语录》相当系统地论述了绘画创作中一系列问题,如法则与自由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画家的创作个性和自我修养、画家对外物的感受与表现、艺术手段和技法的运用、山水画的构图与意境,等等。石涛论画,有许多独到见解,如他提出“搜尽奇峰打草稿”的命题;他强调画家的独创性,“我之为我,自有我在”;他要求画家在描写自然时须做到“山川脱胎于予也,予脱胎于山川也”;他憎恶“泥古不化”,反对“我为某家役”,主张“某家为我用”等。石涛的画论,自成一个较完整的理论体系,有一定哲学深度,是我国画史上不可多得的理论著作。 内容简述

  “一画章”是全书的总纲,“一画论”是全书的理论支柱。所谓“一画”,指的是“一画之法”,最初的绘画法则。他从哲学的角度谈“一画”,说“一画者,众有之本,万象之根”。即一切绘画皆从一画始,一画之法乃为画法之源。”立一画之法者,盖以无法生有法,以有法生众法也”。这一思想与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思想一脉相承,又与中国绘画以笔线为造型手段的特质相关连。

  “了法章”是以“一画之法”的理论为出发点,阐明一切画法不是死规矩而是随着“乾旋坤转”而变化的道理。

  “变法章”专讲古法必须变法,而不能“泥古不化”,提出“借古开今”、无法之法乃为至法”的著名观点。他以宇宙变化的道理论述“凡事有经必权,有法必有化”的必然性,说“夫画,天下变通之大法也”。他针对清初的摹古风,尖锐提出“某家为我用”而非“我为某家役”的号召。他激昂慷慨地说:“我之为我,自有我在。古之须眉不能生在我之面目,古之肺腑不能安入我之腹肠,我自发我之肺腑,揭我之须眉,纵有时触著某家,是某家就我也,非我故为某家也”。

  在古画论中,像石涛这样强调个性、独创、这样激烈批评复古主义的画家,是不多见的。在其他各章里,石涛阐述了受与识、笔墨与生活、一与万、笔与 墨、主观感受与山川对象、愚与智、俗与清、绘画与书法等等的辩证关系,并谈及山水画中的境界、构图、林木刻画、海洋与山的描绘、四时景色的变幻、皴法与山 石结构、运腕与用笔对表现自然的作用等,并且大多与“一画”论联系起来,从而使他的全部主张具有明显的体系性。 史籍特色

  《苦瓜和尚画语录》是我国绘画(特别是山水画)理论史上一部极为重要的著作,也是我国美学的瑰宝。它阐明山水画艺术的本质、目的、方法以及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关系等问题,体系完整,立论精辟,把宇宙观和绘画理论、绘画技法联系起来,建立了一个绘画美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