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河口红松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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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河口红松籽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0年12月7日,《关于批准对永乐葡萄、草河口红松籽、武陟大米、博白桂圆肉、霞烟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38号公告)批准)

产地范围

草河口红松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茳草村、草河口村、云盘村、祁家堡村、正沟村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草河口红松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草河口红松籽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指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新植红松(Pinus Koraiensis Sieb.et Zucc)。

(二)立地条件。

保护产地范围内海拔≤750m,坡度≤30°,土壤类型为山地棕色森林土,土层厚度≥20cm,土壤质地为壤土,土壤pH值5.5至6.5。

(三)栽培管理。

1. 种子选择:用本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种子园或优良林分种子及接穗进行繁殖。

2. 育苗:种子繁殖或嫁接繁殖。

3. 管理技术:

(1)嫁接繁殖:

①造林成活率:利用嫁接苗造林当年成活率98%,第3年保存率95%。利用实生苗山上定植砧木当年成活率98%,保存率95%,定植2年至5年后开始嫁接,2年后接穗保存率达到90%以上。

②修剪:嫁接成活后的幼树每年在树液流动前修剪一次,剪掉生长旺盛的砧木侧枝。修剪工作持续3年至5年,直至接穗形成4轮以上的树冠为止。

③幼林抚育:栽植后5年内每年抚育2次,割除杂草及灌木。第一次穴状抚育,割穴直径1m,第二次全面抚育。造林后第2年扩穴,穴径1m至1.5m。

④修枝:在冬季或早春树木生长停止季节用锯及时修掉枯死枝和半枯死枝。

⑤截顶:当林木树高达到6m至8m ,在树冠上数第4层轮生上10cm处截掉主梢,保留3至5个匀称健壮的侧枝作为未来的主枝,以后不进行第二次截顶。

⑥成林密度:250株至278株/hm2。

(2)种子繁殖:

①造林成活率与保存率:造林当年成活率≥90%,第3年保存率≥85%。

②幼林抚育:割草、割灌抚育从当年开始,连续5年,第1年、2年、3年每年2次,以后每年1次。

③修枝:幼林郁闭后,当树冠下部出现2轮至3轮枯死枝或濒死枝时,即开始修枝,间隔期4年至5年;修枝在树液停止流动期间进行,每次修枝可修掉2轮至3轮活枝,最后修枝的树干高度≥8m。

④成林密度:300株至350株/hm2。

(三)采收及采后处理。

1. 采收:在9月中下旬球果变为黄色后开始采收。

2. 采后处理:采收后10天内干燥,自然干燥时,球果堆放厚度≤20cm,干燥至部分鳞片开裂后脱粒。

3. 贮藏:在自然条件下,贮藏期≤240天,在冷藏条件下贮藏期≤540天。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外皮颜色为棕褐色、黄红色,籽仁饱满。

2. 理化指标:单粒长≥15mm ,单粒宽≥9mm,含水量≤10%,粗蛋白≥13%,粗脂肪≥61%,氨基酸总量 ≥132 mg/g。千粒重≥550g。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