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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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的作品《微笑的军官》 图1
伦勃朗《带天使的圣家族》(1645,艾尔米塔什国家博物馆藏) 图2

荷兰美术(Holland art),17世纪后期,尼德兰美术一分为二,北方地区的荷兰共和国挣脱了西班牙的统治,从而形成了独立的荷兰民族美术,与南方的佛兰德斯美术分道扬镳。

荷兰美术中最突出的为绘画,建筑次之,雕塑居末位。在绘画方面,17世纪的荷兰画派尤为重要。荷兰画家们怀着民族自豪感,用写实手法在作品中表现人民生活和自然风景,绘画摆脱对宫廷贵族和天主教会的依附,开始为新兴的市民阶级服务。随着绘画市场和画商的出现,绘画成为商品。为满足市民的生活和审美需要,绘画的品种较之以往大为扩充。除宗教历史画和肖像画外,风俗、风景、静物和动物画也发展为重要画种。17世纪荷兰最重要的画家有伦勃朗、F.哈尔斯、J.维米尔及J.van雷斯达尔等。当时,荷兰多数城市中绘画艺术均相当发达,如阿姆斯特丹、哈勒姆和代尔夫特。除上述画家以外,还有许多艺术成就不等的画家,他们被称为荷兰小画派。

风俗画

17世纪荷兰风俗画不再通过宗教题材反映现实生活,而是直接地以非理想化的手法如实地反映市民和农民的日常生活。大致包括农民题材和反映市民生活的所谓时装题材。前者继承和发展了16世纪P.勃鲁盖尔的绘画传统。A.布鲁韦尔和A.van奥斯塔德的作品,即取材农民生活。布鲁韦尔的油画幅面虽小,但由于注意整体关系和画面气氛,形体厚重而朴实。他先后活跃于荷兰和佛兰德斯两地。奥斯塔德的风俗画有类似长处,画面情绪比较风趣、乐观,不像布鲁韦尔作品具有的悲怆感。

从事时装画的有G.道。他在20~30年代从伦勃朗习画,后来形成自己的画风。其作品往往表现少数几个人物身处室内,壁上有窗,并有布幔、书本、乐器等道具。这类作品幅面不大,注意光线的表现,极为精致。N.马斯于40年代末至阿姆斯特丹受业于伦勃朗门下。他的那些表现老妪在祈祷或瞌睡的时装画,曾风行一时。G.梅曲活跃于莱顿和阿姆斯特丹,擅长描绘中产者安逸而宁静的家庭生活。他的室内情景画在技法上细腻精巧,接近于维米尔的作品。G.泰博赫曾在许多欧洲国家旅行,不属于任一地方流派。所绘的反映市民阶级上层分子悠闲生活的时装画,很受买主欢迎。他尤其擅长细腻地表现富裕人家妇女衣着的质感。J.斯滕则兼画农民题材油画和时装油画。

荷兰风俗画家中最杰出的为维米尔和P.de霍赫。维米尔的风俗画富有生活情趣,并在艺术处理上显示出宏大的气派。

肖像画

早在16世纪末,尼德兰北方诸省就已有肖像画传统。北方画家C.凯特尔和J.van斯科雷尔在力求摆脱风格主义肖像画程式的束缚的同时,形成比较写实的画风。凯特尔及其追随者们还发展了尼德兰早先就有的团体肖像画传统。这些画家是17世纪荷兰肖像画艺术的先驱。

17世纪荷兰肖像画最兴旺的地区为哈勒姆和阿姆斯特丹。哈尔斯为17世纪初荷兰著名的肖像画家。他画中的人物具有个性化。其早年作品充满乐观主义精神,尤其能准确而生动地表现人物脸部变化的瞬间表情。其团体肖像画刻画了因人而异的性格特征,神态自然,构图生动。伦勃朗的肖像画揭示了人物丰富而复杂的内心世界。除绘制肖像画外,他还精于制作其他体裁的油画,展现绘画大师的多方面才能。

风景画

霍贝玛《风景》 图3

15~16世纪,风景画在北欧已有所发展,但仍被人们视为次要画种。直到17世纪,在荷兰风景画家们与法国风景画家克洛德·洛兰等的努力下,才使风景画演变为重要画种之一。

17世纪最初10年中,荷兰风景画仍然明显地受到16世纪样式主义风景画程式的影响。1612年,E.van de费尔德和H.P.塞赫斯参加了哈勒姆画家同业公会,发展了写实倾向。费尔德的风景画在构图方面把地平线压低,并废弃程式化的用色方法,使整个画面显得透视合理,空间感强,色调富有真实感。费尔德的弟子J.J.van霍延,在画中流畅地表现了对光线与空气的感受。他所留下的几千幅油画和素描真实而动人地记录了当时荷兰的运河、港湾以及莱茵河地区的风景。

雷斯达尔家族的成员对荷兰风景画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J.van雷斯达尔使荷兰风景画发展达到顶峰。他继承和发展前辈风景画家在表达光线和空气感方面的成就,并有意识地强调整个画面的结构感。他擅长画树和渲染画面气氛,被誉为“史诗式”的。他的弟子以M.霍贝玛最有名。

费尔德家族中的W.van de费尔德(小)和J.van de卡佩勒以擅长绘制海景画而出名。这类海景画对18世纪的英国风景画产生过较大的影响。

静物画与动物画

早在15世纪,尼德兰画家凡·爱克兄弟等即有表现各种物质特性的传统和兴趣。他们所描绘的金属、丝绒、玻璃等具有逼真的质感。可是,这些物质过去只被用作宗教画或肖像画中的道具或背景。直到17世纪,静物画才成为重要的绘画样式之一。它在荷兰的发展,也起于当时荷兰市民对安宁富足的小康之家的生活追求。哈勒姆画家P.克拉斯和W.C.海达首创的“早餐桌图画”,在色调方面接近于霍延的风景画,把光线与空气的感觉表现得清新而透彻;而在构图方面,则强调各种餐具、用具的形式和质感之间的对比,画中的锡制器皿、瓷器、玻璃器、布、陶碗、烟斗以及各种食品和野味,均显得极为逼真。其他静物画家也各有专长,如A.van贝耶伦画海水产品,J.韦尼克斯画猎获的禽兽,M.洪德库特画鸟等。荷兰花卉画家根据水彩写生来绘制油画,同一幅花卉油画中有时出现属于不同季节的多种花卉。而在动物画方面,则有一批擅长描绘牛、马、羊之类牲畜的画家。

宗教、神话与历史画

这类油画在荷兰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发达,但17世纪时并未绝迹。乌得勒支画派便以绘制意大利式的风格主义宗教画而著名。此外,伦勃朗、维米尔等也曾从事宗教画创作。

18世纪的荷兰绘画缺乏创新精神。18与19世纪之交,荷兰绘画受法国美术影响,新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曾风行一时。19世纪中叶,J.伊斯拉埃尔斯等以其写实而带有社会批判性质的油画,振兴了荷兰绘画艺术。70年代起,伊斯拉埃尔斯定居海牙,成为海牙画派的代表画家。J.B.戎金长期客居巴黎,是法国印象主义绘画的先驱。而后印象主义画家V.凡高则由于其艺术成就而获得巨大世界声誉。20世纪,荷兰画家中的知名人士有野兽主义画家K.van童根、象征主义画家J.T.托罗普、风格派画家P.蒙德里安等。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K. 阿佩尔、柯奈勒、康斯坦特成立“试验集团”,这个集团随后与哥本哈根、布鲁塞尔的类似集团相联系,促成了战后著名的表现主义艺术团体——“眼镜蛇”派。阿佩尔和柯奈勒也是荷兰现当代艺术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其他当代荷兰艺术家,还有凡艾勒克、迪柏兹、F.波特等。

建筑

荷兰独立革命前后没有建造过大教堂和大宫殿,而是建造市政厅和交易所、钱庄、行会大楼等。17世纪中叶,荷兰建筑在欧洲唯理主义哲学的影响下,形成自身的古典主义样式,这种样式曾为英、法两国的部分民用建筑模仿。18世纪中叶起,荷兰经济衰退,建筑事业不太发达。1857年在阿姆斯特丹最先出现了钢材结构的建筑物。19世纪末,建筑师H.P.贝拉赫强调以功效的观点来构造建筑。他所设计的实用样式掀起了荷兰建筑的革新运动,其代表作为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这类建筑对以后西方现代派建筑产生过较大影响。

雕塑

荷兰在肖像雕塑和陵墓雕塑方面有其自身的传统,但国际影响不大。20世纪前半期,雕塑家J.安德里森和H.M.韦泽拉尔等制作的肖像雕塑和战争纪念碑,表现出高雅而庄重的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