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卧儿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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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卧儿王朝版图

  莫卧儿王朝汉语拼音:Mowo'er Wɑnɡchɑo;英语:Mughal Dynasty),1526~1858年统治南亚次大陆绝大部分地区的伊斯兰教封建王朝。英国殖民势力进入印度后,其版图与权势日渐衰微。

王朝的兴衰

  1526年,中亚封建主蒙古–突厥族后裔巴布尔入侵印度,在第一次帕尼巴特战役中战胜洛迪苏丹,建立莫卧儿王朝。之后,巴布尔又经过1527年的坎努战役和1529年的戈格拉战役,统一了北印度。1530年,胡马雍继位(1530~1540年、1555~1556年在位),1540年为比哈尔的阿富汗酋长舍尔沙击败,莫卧儿王朝在印度的统治暂告中断。1555年,胡马雍占领德里和格拉,恢复莫卧儿王朝在印度的统治。1556年,阿克巴继位,实行进步的内政改革,采取宽容的宗教政策,巩固了莫卧儿王朝统治印度的社会、政治基础。他建立中央集权制,开疆拓土,统一次大陆广大地区,推动了印度社会经济向前发展。到贾汉吉尔(1605~1627年在位)和沙·贾汗(1628~1658年在位)时代,莫卧儿王朝国势日盛。文化艺术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艺术特点是民族传统与中亚及波斯艺术相结合,举世闻名的泰姬陵,可以作为其典型代表。

  奥朗则布统治时期(1659~1707)王朝版图几乎囊括了整个南亚次大陆。奥朗则布强制推行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恢复对印度教臣民的迫害政策,因而引起拉杰普特封建主、锡克教教徒及马拉提人的激烈反抗。奥朗则布死后,各省纷纷独立。17世纪初,英国殖民势力进入印度后,其版图和权势日渐衰落。1740~1761年,德里的莫卧儿皇帝先后成为入侵印度的波斯人、阿富汗人及马拉提封建王公的傀儡,莫卧儿王朝名存实亡。1764年,莫卧儿皇帝沙·拉姆二世在布克萨尔战役中投降英国东印度公司,莫卧儿王朝沦为英国殖民者的附庸,名义上存在到1858年。

中央集权制的建立

  莫卧儿王朝通过阿克巴的内政改革,建立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军事官僚政治体制。权力集于皇帝一身,由4名重要的大臣辅助:掌握军事的“米尔·巴克希”,主管宗教、司法的“萨德尔–乌斯–苏杜尔”,掌握财政、税务的“迪万”,管理工厂、仓库的“米尔·萨曼”。此外,仍保留宰相“瓦齐尔”的职位,但无实权。

  全国划分为15个“苏巴”(即省,奥朗则布时扩大到21个)。省督称“苏巴达尔”或“纳瓦布”。各省的“迪万”名义上由省督管辖,实际上起中央政府监视省督的作用。“帕尔加纳”(县)是农村行政的核心,其行政首长为“阿米勒”。省与县之间设置管辖若干县的“萨尔卡尔”(专区),由执行军事、行政、司法和警备任务的长官“福吉达尔”主管,他在贾吉尔达尔征收田赋时提供军事支持。

  莫卧儿王朝的行政制度实行军事化。从阿克巴开始,将所有文武官吏分为38级,按军事方式编制。军官俸禄按品级高低领有大小不等的军事封建领地贾吉尔,文官按级别从国库领取薪饷,不占有贾吉尔。

封建土地制度的发展

  莫卧儿时期有3种土地占有形式,即直属国王的封建领地、贾吉尔达尔的非世袭领地贾吉尔和柴明达尔的世袭领地。直属国王的封建领地约占全国耕地的1/2,主要在德里和亚格拉地区。其收入主要用于维持皇室、宫廷官员和卫队。

  贾吉尔制度早在德里苏丹国时期就已实施,时称伊克塔。16~17世纪中叶,贾吉尔成为印度土地占有的基本形式。在查罕杰统治时,贾吉尔约占全国耕地的70%,其持有者称贾吉尔达尔。17世纪中叶,印度共有8,210个贾吉尔达尔,分上中下三层,分布全国各地。上层68个,由王子和贵族组成;中层587个;下层7,555个。他们彼此之间无隶属关系。贾吉尔达尔对其贾吉尔只有征收规定的田赋和各种杂税的权利,他们持有贾吉尔必须以服军役为条件。贾吉尔是非世袭的,甚至是非终身的。奥朗则布统治时期,贾吉尔同柴明达尔制领地渐趋一致。

社会经济的发展

  莫卧儿社会仍以农业经济为主,农业中商品生产扩大,出现商品粮和棉花、生丝、靛蓝、烟草等经济作物的专业化产区,产品远销欧亚市场。

  手工业十分发达,主要技术水平超过当时欧洲先进国家。手工业生产的主要形式是封建制经济的作坊和家庭手工业。大型官营作坊的优质产品主要为满足宫廷和贵族奢侈生活的需要,其次才供出口。在一些港口城市,包买商通过预付款项、提供原料并收购其产品等手段来控制小型作坊的手工业生产,但尚未出现先进的工场手工业。

  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商业和外贸的发展。16~18世纪,一些主要城市虽仍是封建统治的政治中心和贵族的消费基地,但已开始起着工商业中心的作用。德里、亚格拉、拉合尔、阿默达巴德的城市规模可与当时北京、巴黎、伦敦相匹敌。活跃的商业贸易逐步打破了各地区的闭塞隔绝状态。沿着陆路和水路商道形成许多区域性的国内市场。孟加拉和古吉拉特则是对外贸易最发达的地区。商船往来于欧亚非各地。

  商品经济和货币交换的发展促使商业资本的兴起。拥有雄厚货币资本的钱商在各大城市开设钱庄、银行,经营存放款业务,发行期票和汇票。财力雄厚的班尼亚商人种姓充当皇室、贵族及官方的御用商人和财政金融经纪人。此时的商业资本尚未转化为资本主义性质的产业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