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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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戏《智美更登》
藏戏故事《如意藤·诺桑明言》壁画

藏剧,中国戏曲剧种。流行于藏族地区。藏语称“阿吉拉姆”(意为仙女大姐),简称“拉姆”,亦名“朗达”。8世纪,藏王赤松德赞请印度高僧莲花生(白玛老本)入藏,修建山南桑鸢寺,779年举行落成典礼时,采用藏族原始宗教“苯波”巫师仪式,并与当地土风舞结合,形成哑剧性的跳神仪式,以宣扬佛教哲理,此即藏剧的起源。至15世纪,僧人汤东杰布为募捐造桥,把民间艺术引入跳神仪式,用来表演民间或佛经故事,形成载歌载舞的戏剧形式,被视为藏戏的开端。到17世纪五世达赖罗桑嘉措时,藏剧从寺院宗教仪式中独立出来,演剧成员组织起职业剧团,编写藏剧脚本,进一步综合藏族古典文学、音乐、舞蹈、说唱、美术以及杂艺武技等,发展为以唱为主,唱、韵、舞、技相互结合的戏剧艺术。许多剧团每年还要到拉萨支戏差,参加西藏地方政府组织的“雪顿”,成为藏族的戏剧节。藏剧的流行地域,除西藏外,还有四川、青海、甘肃等省的藏族地区,以及印度、不丹等国家的藏族聚居地。

长期以来,藏族与各兄弟民族特别是汉族交往密切,文化艺术不断交流,使藏剧艺术同样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戏曲艺术的共同特征,如歌、舞、剧的有机结合,唱、念、做的程式特点,以及时间、空间观念的灵活性和表演上的虚拟手法等。同时,藏族有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无论在文学剧本、演出形式、唱腔、舞蹈、面具等方面,又具有与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戏曲不同的艺术风格。藏剧演出一般分三段,开场祭神歌舞,其后为正戏传奇,最后结尾祝福迎祥。一个大戏,可连场演出1~5天,戏中有一剧情讲解人,通过他的韵白讲解,起到衔接故事和向观众交代情节的作用。藏剧唱腔高亢、雄浑,除少数共同的腔调外,基本上是因人定曲,每句唱腔都有人声帮和,以适应广场演出的需要。伴奏乐器只有一鼓一钹,节奏随唱腔、舞蹈、身段动作而变化。演员表演时戴面具,其舞蹈、身段多从民间歌舞、宗教舞蹈吸收而来,舞步起落幅度较大,舞姿节奏鲜明,粗犷健美。藏剧在流传过程中,由于各剧团所处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习俗、艺术影响、语音特点等不尽相同,加上各剧团演员师承有别,致使藏剧分化成基本上以剧团为中心的不同艺术流派,如早期和后期有所谓白面具派与蓝面具派,而后期的蓝面具派又因有4个剧团而分为4大流派。藏剧的传统剧目,可分为历史传说剧、民间故事剧、人情世态剧、佛经故事剧等。因长期处在政教合一的社会制度下,剧目普遍带有神话或宗教色彩,同时也渗透着藏族人民美好的感情和愿望。1960年后,在西藏成立藏剧团。先后整理演出了《朗莎雯波》、《文成公主》、《诺桑王子》等传统戏,并把藏剧从广场搬上舞台,有了化妆、灯光、布景和管、弦乐的伴奏,使古老的藏剧在艺术上得到了新的发展。